关外,长白山,long兴宝地。
延绵千里,其内出产各种珍贵药物,其中最常见也是最为宝贵的,自然是人参,上了年份的人参!
不过人参不是那么好采,冰天雪地寒风阵阵不说,最关键的是,一般人根本找不到。
参王庄,坐落在长白山脚,庄子里的人大部分以采参维持生活。
靠祖传的手艺,经常能从山中采到上了年份的人参。
故而往来的客商都喜欢来这购参,久而久之,这参王庄成了北方最大的人参交易中心。
八月中旬,王越一行三人终于赶到参王庄。
“林大哥,上马休息一下吧。”骑在马上的曲非烟心疼道。从那青岩庵出来后,林大哥就没骑过马,一路都是用脚跑的。
“没事,非非,我已经习惯了。”
王越爽朗地笑着。
这么多天了,他清晰的感受到了自己的进步,一拳挥出,力量大了近半。不得不说,人参真是万能大补药,虽然对内息的促进作用已几近于无,但对于肉身的强化,帮助还是极大的。若无它的帮助,估计第一天就撑不下去了。
穷文富武,不是没道理的。
“林大哥……”
见王越这模样,曲非烟只能微微一叹,放弃劝说。自小在魔教长大,对人心的把握比一般少女强多了。
她知道王越努力修行是为了什么。
“我也要努力修行,下次遇事绝不能再拖累林大哥了。”
曲非烟小手紧握,暗暗对自己说道。
“少镖头,前方应该有客店,我们先去那落脚,然后再打探情况。”
郑镖头说着,回头询问王越的意见,却猛地发现人不见了。
急忙勒马掉头,往回赶了百米,便见王越眉头紧皱地站在街边。
“少镖头?”郑镖头出声问道。
王越没有回话,只是朝着前方一扬下巴。
一个十五六岁的麻衣少年正跪在地上,在他身旁,立着一木板,上书四字:“卖身葬父”。
“少镖头,可是想……”
郑镖头指了指少年。
“先打探下情况吧。”
王越转身离去,神色变得无比落寞,没人知道他此刻到底在想些什么。
……
一行人进了旅店,安顿好,郑镖头便去打探情况。
王越闷着头吃着酒菜。
曲非烟小心翼翼地问道:“林大哥,你不高兴吗?”
“有点。”
王越惜字如金。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反正忽然间就涌起一股莫名惆怅。
穿越到了这个世界,他一直觉得自己的过客,早晚要走的,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对于亲朋好友也比较淡漠,所做一切似乎都是为了提升实力。
说句难听,就感觉这世界的人全是NPC,打心底没把他们真正当成有血有肉的人。
所以杀黑衣盗的时候,都是一剑杀了,跟杀鸡似的,情绪基本没多大波动。
可今天,看到那少年,这心忽然就活了,触动了,猛然发现这个世界是那么真实,那么残酷。
闷酒喝了半个时辰,郑镖头这才返回,将打探到的消息一一说出。
“那少年姓周,家里是祖传的采参客,从小跟老爹相依为命。前些天,一伙来自高句丽的使臣想买上了年份的人参,找到他家。”
“周老爹谈好价,就带着他们进山采参。”
“那可是一颗百年老参!”
说到这,郑镖头气愤道:“可到付钱的时候,那帮高句丽的混蛋变卦了,说这人参是从他们高句丽逃过去的!”
“真特么笑话,高句丽距离这几百里,他们的人参竟能跑到长白山,飞么?”
“han国棒子果真是祖传的德性!什么都是他们的。”
王越暗自摇头,转而问道:“然后呢,这么che淡的理由没人会信吧,周老爹也在这生活了这么久,总该能找到话事人帮着主持公道吧。”
“找了啊,周老爹把庄头找过来了。”
郑镖头的眼睛瞪得更大了:“可那帮混蛋是无耻到了极点,竟然去报官,说这人参是从他们国内带来的贡品,前些天长脚跑了。”
“这做官的哪管平民百姓的苦,一听是贡品出事,为保头顶乌纱,不分青红皂白,立刻派人给那帮混蛋站台!”
“本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就算了,周老爹知道惹不起当官的。可那帮混蛋蹬鼻子上脸,为绝后患,非逼狗官把周老爹给抓起来。”
“然后周老爹就在牢里莫名死了,这少年含怒去找高句丽的人理论,被对方一脚踹中下身,绝了后患,可怜啊……”
郑镖头摇摇头一脸惋惜。
这关外果真是无法之地,贪官污吏无法无天!
(虽然不知道谁又投了三朵花,想必应该是药师兜,牛,就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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