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转暖,微风拂面不再寒风刺骨,月光被乌云遮挡,使得漆黑的夜晚的夜色格外昏暗。
树林树梢的晃动暴露了人影的走动,两名手持匕首的匪徒目不转睛的注视着山顶的那所野外训练营,那是由学生组成的训练营,也是星期天必备的科目之一。
今晚是野外生存最后一堂课,过了今晚学生们就可以解放回家过养尊处优的生活。
学生们在老师的带领下在操场集合,报数查明人数不多不少,这才出发。
“快点啊!他们要出发了!”
其中一名匪徒急忙催促着旁边正忙碌掏口袋的东西的匪徒。
“拿出来了,就是他,老大让我们绑架的就是他,”
他的手里拿着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男孩,长相清秀,如不仔细去看大概会错认为一个姑娘。
“你他妈的手抖什么?害怕了!”他把照片重新塞回上衣口袋,训斥着手抖的匪徒。
他吞咽了口水,手越发抖的厉害,额头不觉得冷汗直流。
“行了,你他妈的就别抖了,干完这票我们能拿到一百万的现金呢!快点,他们要出发了,”
说话间,大胆的匪徒猫腰小心翼翼的走出树林,独留发抖的匪徒在原地。
上齿与下颚的碰撞早就了牙齿打响的噪声,他似乎也下定了决心,拼一把只为了一百万的现金。
学生们嬉笑打闹着聊着如何过今晚的无聊夜,两名匪徒猫腰静悄悄地跟在后面,他们还没有找到他们的目标,自然也不可盲目行事。
老师带领学生们安营扎寨,两名匪徒也伺机而动,俩人的视野同时落在盘腿而坐在帐篷周围的少年身上,他的面容和照片上的那男孩长相及其相似。
匪徒把匕首扎在树木上,再次把口袋的照片拿出来,他惊喜地说:“没错!就是他,”
“真的,看清楚,别搞错了,”另一名匪徒提醒道。
“绝对没看错,就是他!”匪徒又把照片重新放回口袋,把扎在树上的匕首握在手心。
匪徒手腕的手表的时针指向十点左右,“再等会儿,等他们进帐篷睡觉的时候咱们再动手,”两名匪徒卧在黑暗处观察着那名少年的动向。
帐篷边盘腿而坐的少年手拿着树枝在地上无聊的画着无聊的东西。
他手指的动向与大脑的思想完全不一致,他所想的事情是如何摆脱父亲的束缚有自己的生活圈。
时间一点一点的流逝而去,夜深人静,此时,已经是零点时分。
“喂大哥,醒醒!”他推醒了身边熟睡的匪徒,他完全没有任何主事思想,所有事情的决定性全部取决于他的匪徒大哥。
流星划过的一瞬间,在夜空中留下一道完美的弧线,却没有人去注意到这个美丽的瞬间。
两名匪徒趴卧在草丛里观察着四周的情况,所有的帐篷已全部熄灯。
月光在深夜里显得格外明亮,一草一木都看的清清楚楚。
两名匪徒蹑手蹑脚的来到他们提前观察好的帐篷面前,判断无误,里面熟睡的男孩就是他们绑架的目标。
掀开帐篷门帘,里面漆黑一片,根本看不清楚男孩熟睡的身影。
微型手电筒的照亮让漆黑的帐篷明亮起来,手电筒的光线让正在熟睡的男孩感到不适,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打扰自己。
眼皮的微动让男孩很快醒来,男孩一醒,肯定会惊动其他人的。
不容来的思考,胆大的匪徒用粗大的手掌捂住男孩的口鼻,男孩瞬间感觉到了窒息,那种喘不上气的感觉难受的就像心跳会立马停止跳动一般。男孩的双手想要挣扎却早已被另一名匪徒捆住了手脚,动弹不得。
没一会,男孩就昏死过去了,匪徒的手掌离开了男孩的口鼻,食指伸出放在男孩的人中,感觉到男孩还有喘息,说明他没有死,只是昏了过去。
两名匪徒悬着的心这才放下,经过十几分钟的忙碌,两名匪徒把男孩抬往山下,他们的面包车就停在山下的草丛。
把男孩捆绑好,放在面包车的后座,由一名匪徒在一旁看管。
坐在驾驶室的匪徒掏出手机拨通他们老大的手机号码。
电话的那头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他妈的,不接电话!”匪徒骂了一句,又把手机重新装回口袋。
驾驶着面包车往高速公路行驶而去。
黑夜逐渐逝去,迎来阳光明媚的白天,两个小时车程行驶不乏有些困倦。
恍惚的眼光透过车内的反光镜,让正在开车的匪徒惊吓地完全没了困意。
后面紧跟着的是一辆闪烁着警灯的旧款桑塔纳警车。
警车紧跟其后,让匪徒慌了神,眼光时不时的透过车内后视镜看向后方。
闪亮的警灯响彻云霄,警车发出了超车信号,要拦截?
匪徒仔细一想,剧烈的心跳似乎要要跳出嗓子眼儿。
匪徒脚下一哆嗦,车速提升到了五十多迈,面包车开始不时的晃动,很显然,面包车根本承受不了太高的车速。
警车的提速很快和匪徒的面包车并排而行。
匪徒紧张的手握方向盘的手都开始不听使唤了,脚下抬起油门,面包车开始减速,警车迅速超越面包车。
匪徒等着警车发出“停车检查”四个字音,却不料警车在喊:“前面的白色SUV请停车接受检查,请停车接受检查!”
“不是冲我来的!吓死我了!”匪徒手捂胸口,长舒了一口气。
匪徒的瞬间走神,面包车快速跑偏,眼看就要撞上高速公路出口处的护栏上,匪徒急打方向盘,面包车四轮原地打转,这样的晃动把后面的俩人全部惊醒。
面包车一个甩尾,直接撞破护栏冲下高速公路。
早晨,八点钟,封都。
“欢迎收看今日新闻……”
壁挂式54寸液晶电视机播放着每天定时的早间新闻。
太阳光线透过窗户照射进客厅的沙发上,这层楼房是坐北朝阳的,楼前无任何的障碍物遮挡阳光。
沙发上躺着半裸的男子,八块腹肌尽露,马甲线很完美。
短发寸头,看上去也不错,他左臂弯曲,手掌垫在脑袋下,侧脸观看着早间新闻。
“咔嚓”
门口传来开门的声响,开门进来的是一位二十多岁女人,也是正值散发魅力的阶段。
她身穿咖啡色风衣,蕾丝边缘衣领为她平添了几分女人味。
里面穿着紧身长款版的纯白色羊毛衫,下身是黑色休闲裤,脚下踩着一双高跟鞋,为她身高不足的缺陷添加了弥补。
脱掉高跟鞋,换了一双棉拖鞋,身高这才恢复了正常比例,一米六零加上身材有些发福,尤其是胸前硕大无比的36E,每走一步胸前总是一颤一颤,在大街上也会吸引不少男人的目光注意。
俩人是九零后小夫妻,结婚在一起已经两三年了,感情也开始变得淡淡无味,由于俩人是农村人,比较看中家里人的意见,所以相处的还算不错。
俩人都在同一证券事务所工作,老公冯雍是老板的专职司机,老婆莎莎是推销员每月按推销提成拿着中等工资。
“怎么才回来啊!我都饿了,”仰卧在客厅沙发上的冯雍坐起身。
“就知道吃!”莎莎把豆浆和油条一同放在沙发前的茶几上,“我一会出去,你要是没什么事情,一会送我吧!”莎莎征求冯雍的同意。
冯雍吃着油条说:“我特不想出门,你自己坐公交车去不行吗?”
“那你油条也别吃了,”莎莎把茶几上的油条和豆浆收了起来,脸色阴沉,手提着油条和豆浆就往门口的垃圾桶扔去。
冯雍连忙起身道歉说:“好好好,我错了,我一会开车送你。”
趁机还把莎莎手里的油条和豆浆拿过来,他害怕她真给扔了。
就像上次吵俩人吵架,莎莎不让自己进屋睡觉,就连客厅也不让睡。
自己只好在外面宾馆住了一晚,第二天上班迟到,莎莎还非以为自己去找女人去了,就算是去找女人打死也不能说实话,谁让你不让我进家门来着。
冯雍吃饱饭,莎莎化完妆,俩人墨迹完事后,已经是九点多了。
莎莎手提粉红色包包,装扮自己已然成为了女人的天性,莎莎也一样喜欢名牌化妆品、衣服、以及各种的首饰。
但根据现在的经济状况,根本无法满足自己的购物欲望。
加上每月还要还房贷,已经让这一对小夫妻有些力不从心。
冯雍和莎莎前后脚出了家门,冯雍在地下停车场启动机动车时,莎莎也紧跟其后坐在副驾驶上。
冯雍戴上墨镜,“你还没告诉我你要去哪呢!”冯雍墨镜的形象映入进车内的后视镜,左右摆头,欣赏着自己的帅气。
莎莎看着手机屏幕,头都不抬的对冯雍说:“去光明寺庙!”
冯雍眉头一皱,“去那干什么!当尼姑!”想想冯雍在内心开始暗自窃喜。
“要去也是你去,那只收和尚,不收尼姑,知道吗?你个猪头,”莎莎也不甘示弱。
冯雍启动汽车,一边打方向盘一边问莎莎,“和谁一起去啊!”
莎莎把手机放进粉红色挎包里,犹豫片刻,最后决定还是不回答冯雍的问题。
“不会又是林梦溪吧!”冯雍一句话说中了莎莎的内心所想。
莎莎一惊,强烈的反应尽量压制,但冯雍说的没错,自己确实是去找林梦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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