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摆渡之龙血天师 第三十章 沟通天道

灵魂摆渡之龙血天师 天子剑 同人小说 | 影视同人 更新时间:2016-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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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派胡言!”那个女警察一脸冰冷的对龙云说道:“我现在以故意伤人罪逮捕你!”

“呵呵,逮捕我?”龙云不置可否的一笑,然后说道:“恐怕你们还没有这个本事!”

姓名:李芸

年龄:42

功德值:98

罪恶值:1358

友好度:敌视

龙云看了那个女警察的属性之后,冷笑了一下,对着一旁的翡翠和李青青说道:“帮我清理出一张桌子出来,今天我让你们开开见识!”从那个李芸的罪恶值来看,她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所以龙云准备让他们看一下天师的手段。

翡翠点了点头,然后按照龙云的吩咐开始收拾起一张桌子,她是非常信任龙云的,而且就算是被抓了起来又能怎么样,她的家族可是经过了不知道多少时间,怎么会被一个小小的警察局长所吓到。

一旁的李青青本来想说些什么的,但是看到翡翠的样子以后,她也闭上了嘴,帮着翡翠一起收拾好了。

不一会,翡翠和李青青就收拾出了一张桌子,放在了龙云的面前,至于那些警察,当然不可能看着他们做其他的事,不过看着几个倒在地上的惨叫警察就可以知道,这并没有什么用就行了。

因为龙云的武力值太高,那些警察一时不敢有什么动作,而且他们只是普通的警察,根本就没有配枪,根本奈何不了龙云。

龙云一挥手在桌子上摆了一个瓷碗,碗里面有半碗米,这些米个个都有玉米粒那么大,富有光泽,一看就知道是非常珍贵的东西。

其实也确实是如此,那些米都是龙云辛辛苦苦收集起来的,是一种珍贵无比的灵米,一千斤的大米才会出现一粒,是请神祭祀的最好物品,龙云让黑胖收集了好久才弄到的。

深吸了一口气,龙云肉疼的拿出了三根香,在这三根香出现的那一刻,周围的人全部都精神一震,感觉身体充满了活力。

这香叫做‘清明香’,功效非常强大,可以提高人的记忆力,使人精神百倍,如果点燃之后,长期使用,就算是一个傻子,都可以让他变成天才。

从这就可以看出这种香的强大,对于修炼者来说,更是珍贵,因为它可以加快修炼者的修炼速度,甚至可以使人进入天人合一的状态中。

不过这种香虽然功效强大,但是制作的成本则是更大,甚至很多的材料根本找不到了,而这三根香龙云花费了巨大的代价,金钱花费了一百多万,并不重要,但是其它的材料可是花费的是天师点啊!这些材料直接把龙云的积累给清零了!

龙云将三根‘清明香’往瓷碗中一插,摆上了一叠空白的符纸,然后冷冷的看了赵鹏一眼,说道:“准备接受你的惩罚吧!”

说完不待他回话,直接躬身对着身前一拜,道:“弟子龙云,是为天师,行走于人间,今发现一人,作恶多端,天怒人怨,今,敬请天道明检!”话毕,龙云再次对着前方鞠躬了三次。

随着龙云鞠躬完毕之后,那三根‘清明香’无火自燃,让周围的人惊讶无比,但是却没有人说话,因为就在那三根香自燃了以后,一股非常威严的气息就出现了,让众人都感觉有一双眼睛将自己全部都看透了。

李芸在感受到了那股威严的气息出现之后,就产生了一股浓重的不安,刚打算让自己的儿子先离开这里时,她突然发现自己开不了口,也没办法移动,这时她才知道,自己的儿子惹上了大麻烦了!

在在场的所有人都被那股气息扫描了一边之后,那股气息最终锁定在了赵鹏的身上,让他恐惧不已。

“信息确定完毕,受刑者确认完毕,赵鹏,一生作恶无数,当受六次天罚,执行者,现在执行,可准!”就在赵鹏恐惧不已的时候,一道冰冷无情的声音响了起来,好象是机械合成音一样,没有丝毫情感,这就是天道的声音。

天道是龙云沟通的,所以这个执行者自然就是龙云,现在的龙云是天道认定的执行者,所以龙云受到了天道的庇护,没有任何人能够打断这次的天罚!

龙云冷笑的看了一眼赵鹏,然后挑起一张空白的符纸,扔向空中,道:“准!”

“受刑者赵鹏,于十六岁强奸三名女子,事后将之残忍的杀害,分尸,之后六年内迫害女性有二百一十六名,致其死亡者有八十五名,罪大恶极,不可饶恕,第一次天罚,当受‘风’刑!”

随后那张空白的符纸迅速燃烧了起来,然后化作了一个发着青光的‘字’,这代表了赵鹏受到的第一次天罚。

这个‘风’可不是普通的‘风’,它是九天玄风,可以伤人肉身,也可以伤人灵魂,非常恐怖,反正以龙云现在的修为是抵挡不住的。

在那个‘风’字出现以后,赵鹏的身体好像被什么力量控制住了一般,直接悬浮了起来,随后一阵微风突然出现,吹向了赵鹏。

这股微风对其他人好像是普通的‘风’一般,可是在落到赵鹏的身上以后,情况完全变了,那对众人非常普通的微风,在落在赵鹏的身上以后,好像变成了锋利的利刃一般,瞬间在他的身上开了无数的伤口,凄惨无比。

这种情况持续了一分多钟,那个泛着青光的‘风’字消散了,代表着第一次天罚过去了,不过此时的赵鹏可以说是非常的凄惨,满身的鲜血,浑身都是伤口,甚至有几个肉条挂在身上,随时可能掉下来,看的一些女生恶心不已,不过并没有人可怜他,这是他应该受到的惩罚。

“受刑者赵鹏,曾使五十六名女性怀孕,不负责任,最后令其堕胎,令其腹内婴儿夭折,怨气滔天,无法再次投胎,受到无尽痛苦,罪大恶极,不可饶恕,第二次天罚,当受‘火’刑,执行者,可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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