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尘缘半生纠葛 与《一世尘缘半生纠葛》相伴的七年里

一世尘缘半生纠葛 若子书 女生小说 | 其它 更新时间:201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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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今年7月份我正式的发表了自己的小说《一世尘缘半生纠葛》,这一直都是我日思夜想梦寐以求的事情。

原来离梦想只有一指间的距离,但是却不是我最终的梦想,虽然发表了但是并没有造成轰动,更没有引起更多人的关注。我仅仅迈出了一小步,而这一小步竟用了七年之久。人生能有几个七年呢?

在这七年的岁月里,我上完了高中,又上完了大学。现在我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对未来仍旧充满了困惑,很多条路摆在我面前,太多的选择诱惑着我,在亲朋好友七嘴八舌的意见里,始终没有人能为我的未来负责,人生这条路是未知的,只能一步一步的去摸索,有可能是错的,也有可能是错的,但谁又能知道最终的结局呢?

我尝试着自己想做的,尝试着一切自己能做的事情,对于我来说没有绝对的,只有不断地接受新鲜事物,新的东西,新的人,新的环境,新的学习。

高一时,第一次动笔写下这篇小说的引子,那是一个圣诞节,教室里一片欢腾与热闹的景象,只有我一个人默默地坐在第一排的墙角里,独自承受着自己的内向腼腆带来的孤独和冷漠。那个时候我几乎不和其他人说什么话,我生活的自己的世界里,我还没有从初中到高中新的环境新的同学这种陌生的环境里适应,我是孤傲的,我总是一个人,教室里同学那么多却没有一个我可以谈的来的伴。我写下了,小说的第一句话,第一个字。

我叫女主角沈忆欣,我叫她暗恋的男生清杨。这不是偶然的,因为初中时我暗恋的一个男生他的名字里有一个杨字。我心酸的写着,发泄一样的写着,沈忆欣在圣诞节送给清杨的礼物被他给扔了。这就是故事的开端,只有仅仅几千字的内容,还不够我现在的一个章节。

到了高二我又开始写了一遍,故事中又加了狼哥,小胖,大头,溜溜,还有柳凌澈。我写了一个关于校园帮派的故事,而他们都是故事里最重要的关键。

到了高二的暑假我又再次写了一遍,又增加了更多的情节,更多的故事,我的晋觉煕出现了。每次写一遍,都会有不同的体会,这个时候小说也只有几万字,在高中的这三次改动中,我一直都是手写,有时候用笔记本写,有时候用作业本写,我坚信总有一天我会让我的沈忆欣与大家见面,更相信她的勇敢她的不屈服她的善良一定会让大家所喜欢,因为这里面有太多的我的影子存在。

到了高三我选择了美术,保持着从高二开始每天写日记的习惯,每写完一张,就折成小方块,扔进自己的星星瓶子里,现在家里堆着五六个大小不一的水晶瓶。经过千辛万苦,八个月的苦熬,我通过了联考,校考。分别考上两个非常好的二本学校,我回到了校园,这个时候离高考就只有三个月的时间,整整三个月的时间我每天都只睡六个小时,上四节自习,到了晚上还要开小灯复习,早上六点钟爬起来,脸也顾不上洗,先去教室早读,接着早操,这个时候才有洗脸的时间。所有的文化课几乎都是从零开始的,尤其是英语数学地理,完全的什么都不懂。然而我做到了,虽然成绩不高,但是我付出了所有的精力和努力。这年我十八岁。

拿上通知书的时候,我才终于松了一口气。那时候的生活非常堕落,整整四个月我几乎都在一个小房间里,不是睡觉就是上网,唱歌,录歌。我感觉我生活的完全没有意义了。

终于上了大学,我又变得孤僻,沉静,可以说整整一个大学的、我都是处在这样的状态之下。大一的暑假,我又开始了我的小说之路,将小说码在电脑里,我再寻找一个合适的机会将它发表。这一遍文笔更加成熟,所有的人物关系更加成熟。然而仅仅写了三万字我又短片了。这一扔笔就是三年。

三年里,我全部的时间都用来看书了,只要一有时间我都是拿着一本书看着,上课看下课看,睡觉看。总之一有时间我就静下心来看书,三年里,我忘记了电脑是怎么用,不爱看电影,不爱看电视剧,从古典看到现代,再从天朝看到国外,不管是文言文还是白话文,只要是小说或者历史,我都借来看。看得书越多知道的人越多,越觉得自己知道的太少,越觉得自己的渺小和脆弱。

现在虽然已经上完了大学,但是我借书看书的脚步还是没有停下来,从学校图书馆转战到省图书馆。

七月份我终于将折磨我一年的毕业设计完成了,最终都没能交到满意的答卷,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决定命运的时刻来了,要么去沿海城市谋求发展,要么去首都北京,然而我还是选择留在西安,可是留下来我能干什么呢?在到处找工作,不知从何找起,找到的工作有很不理想的情况下,我突然闭关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呆在小小的房间里写小说,从头拾起未完成的作品,全面构思,人物更为多样,性格更加多变。除了写小说,看书,还练起了书法,但也只是几天的功夫,再后来到处玩了一遍,什么也不想了,散心。有一句话那么说的,世界那么大,我想去走走。在山东闺蜜那些天里也依然没有丢掉写作看书,在金黄的沙滩上看着快乐的人群嬉笑着,孩子们热烈的玩沙子,我静静的站在水中,接受着潮水一遍遍的上涨下去,被潮水寖湿了的衣裙也快来越高,看着夕阳下甜蜜的新人在海风中摆着各种POS拍照,感慨着有一天我也能挽着命定的那个他对着摄像头幸福的微笑拍属于我们自己的婚纱照。然而这一切只是一种念想,终究都被残酷的现实所打败了。大话西游里紫霞仙子说,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云彩来接我。这些年来,尽管在现实中黯然神伤,遭受各种失意,但我依然相信我心中的他是个英雄是个了不起的人,总有一天他会从迎着光,向我伸出手,他有宽广的胸膛可以包容我所有的缺点和任性。去港澳的那些天里,不断的接受新鲜,更多的是苦不堪言的奔走,再回来的时候感概万千,还是内地好。

我依然坚持写作,看着字数一点点变多,我心中所想的情节一点点呈现出来,点击量超过100万的时候我兴奋非常。现在由于正在学习一项新技能,我耽搁了将近两个月,可能是内分泌失调,脸上的痘痘此起彼伏,接连不断,顽强的态度让我都感到害怕,这应该是从小到大都没有过的。不久我将全心全意的再次投入到写作中去,写作是一件很随性的事,一鼓作气不能停,停下来之后就会有千种万种的理由让自己退缩。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写小说,那是一篇长篇小说,在我初三的时候,写了十万字,名字叫《我死了,你还爱我吗?》。很难想象只有十四岁的我是怎么坚持手写,一连写了6个大作业本,这样的毅力让现在的我也震撼不已,那十万字,也是我写作以来唯一一部长篇写完整的小说,虽然现在看起来不管语言还是情节都非常稚嫩,但是谁又能说谁一出生就是天才。大部分人最初都是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直到重见天日的那一刻才为人们所熟知。

我自认为我不是一块上好的美玉也不是内有乾坤的璞玉,我只是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想做让自己不留遗憾的事。这部小说我一定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写下去,哪怕在写七年,在写十年甚至二十年。

想想被人们称为黄书的《金瓶梅》那是丁家祖孙三代人智慧的结晶,爷爷丁纯起稿,父亲丁惟宁完成,到了丁耀炕不仅修饰,又写了续本。一直到近代关于兰陵笑笑生是何人才被人所解开,遗憾的事这样的巨著我至今都没机会拜读,在省图书馆居然都找不到。

一个人一生只要能把一件事做好那已经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了。曹雪芹后半生穷困潦倒,生前一直创作《石头记》到死也才写了前八十回,后四十回都是高鹗续写的,其曹雪芹本意就已经变味了。这几年看了许多让我颇有感触的书,却一直没有写关于这些人物的所知所感,也是件遗憾的事。

想做的事情太多,有时候感觉时间都不够用,但大多数时间都是在有时间的时候做着毫无意义的事。

愿自己能够一直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为五斗米折腰,做勇敢的自己,真实的自己。除了吃喝,除了穿住行,还有更多的东西,从指间溜走的时间,是青春,更是生命,及存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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