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二次元 第十二章 组合?代号?

逍遥二次元 小雨 同人小说 | 动漫同人 更新时间:2014-12-27
瀑布阅读
瀑布
从本章开始听

一个星期没更新了,现在补上

ps:第一更

————————————————————————————————————————————————————

顾冥刚刚注册完时,戴沐白地声音突然传来,“顾冥。你地一对一斗魂要开始了。赶快过来。”正好顾冥想找个人打一架,因为被弗兰德耍了实在很不爽啊。

一对一斗魂区的对阵是根据抽签进行地,在其他魂师进行斗魂的过程中,等待地魂师可以选择观战也可以选择休息。分斗魂场地各个区域都专门有供参赛魂师们观战的地方。距离斗魂台很近。

斗魂台上,一名身穿燕尾服的中年人此时正站在中央。他清了清嗓子,朗声道:“下面,将进行我们十四斗魂场一对一斗魂的第一场,出场的,将是两位大魂师,他们分别是。拥有……嗯?,本体武魂写轮眼的战魂大师顾冥,对阵已经连胜两场。拥有兽武魂铁角牛的战魂大师庆宝,究竟是庆宝大魂师能够继续他地辉煌取得三连胜,还是初来乍到的战魂大师小舞获得胜利,让我们拭目以待。下面,有请两位大魂师上场。”

一个高壮的身影很快来到了斗魂台上,此人身高达到了惊人地两米左右。肩宽背阔,全身都覆盖着一层花岗岩般的肌肉,黝黑的皮肤下蟒筋虬结。像一条条暗青色地小蛇遍布在赤裸的上身,铜铃般的大眼中凶光闪烁,上场地同时。仰天发出一声震耳的咆哮。释放着强悍地气势。

“擦,看来顾冥赢定了。”戴沐白淡淡的说到。

“为什么?顾冥的武魂是眼睛,没什么攻击力,你们应该担心他呀。”马红俊有些惊讶。

“他连老赵这种力量型的魂圣都打的败,虽然有水分在里面,但是,他的实力确实是很强啊!”戴沐白有些感叹。

“下面,比赛开始!”

顾冥轻轻一跳,闪开了庆包的冲撞,将脖子上的剑型装备扯了下来,审判之剑迎风暴涨,转眼间变成了一把长剑。

“万物归一!”顾冥双手握剑,朝庆包方向挥出了一剑。

巨大的剑气直接将庆包轰出场外。

“这……”裁判有些呆了,不是说武魂是眼睛吗,可是分明是剑啊,但是没有魂环,应该是武器,看来这又是一个天才啊!

“裁判,我赢了。”顾冥挺着三无脸,对着裁判说道。

“是是是,本场比赛由大魂师顾冥获胜。”裁判赶忙说道。废话,惹到了这位主,他一剑就把自己秒掉了。

回到休息室后,看到了唐三迎面走来,说:“顾前辈,你比完了吧。”

“是啊,你呢?”

唐三一阵苦笑。

就在这时弗兰德走了过来,将史莱克八人聚集在一起,说到:既然你们已经知道了比赛规则,而且在其他人面前不易暴露我们的身份,所以我们要有自己的称呼,团体我已经想到了,就叫史莱克七怪。

众人商讨了一会,决定了众人的排名和代号。

邪眸白虎——戴沐白

香肠专卖——奥斯卡

千手修罗——唐三

独孤求败——顾冥

邪火凤凰——马红俊

柔骨魅兔——小舞

九宝琉璃——宁荣荣

幽冥灵猫——朱竹清

为什么是独孤求败呢?很简单,同等级中顾冥几乎是无敌的存在。

下面是组合

双翼白虎——戴沐白,奥斯卡

三五组合——唐三,小舞

九宝灵猫——宁荣荣,朱竹清

独孤凤凰——顾冥,马红俊

这些称号是顾冥运用写轮眼的第二魂技看破红尘看到的,整整三成的魂力,如果被唐昊和赵无极知道了,他们会哭吧,一定会哭吧。

————————————————————————————————————————————————————

本书大纲搞定了,每个世界收一至两为女主,咳咳,时崎狂三大概在二十几章登场,第二章会晚一些,求鲜花,求收藏~\(≧▽≦)/~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创新、原创、火热的连载作品尽在飞卢小说网!

按左右键翻页

最新读者(粉丝)打赏

全部

飞卢小说网声明

为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飞卢坚决抵制淫秽色情,涉黑(暴力、血腥)等违反国家规定的小说在网站上传播,如发现违规作品,请向本站投诉。

本网站为网友写作提供上传空间存储平台,请上传有合法版权的作品,如发现本站有侵犯权利人版权内容的,请向本站投诉。

投诉邮箱:feiying@faloo.com 一经核实,本站将立即删除相关作品并对上传人作封号处理。

关于我们| 小说帮助| 申请小说推荐| Vip签约| Vip充值| 申请作家| 作家福利| 撰写小说|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飞卢小说手机版| 广告招商

All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北京创阅科技有限公司 ICP证京B2-20194099 京ICP备18030338号-3 京公安网备11011202002397号 京网文〔2022〕3848-114号

飞卢小说网(b.faloo.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通190302号)

RSS 热门小说榜
小说页面生成时间2024/5/22 1:10:56
章节标题
00:00
00:00
< 上一章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