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川流岚 第七十五章 以死偿罪

山川流岚 xxlap1111 都市言情 | 都市生活 更新时间:2014-11-23
瀑布阅读
瀑布
从本章开始听

从白水区副区长王建国被“双规”,引发市规划局局长陈多福、市建设局局长周元昌先后落网,而今,副shi长谭如松即将被抓捕;看来,建宁市的官场地震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了。

甘功伟书记正要下达逮捕谭如松的命令时,shi长金克木打来电话:“甘书记,谭如松死了。”

甘功伟吃了一惊:“啊,什么时候的事?”

金克木:“应该是不久前,死在办公室,法医正在检查。”

甘功伟:“我马上过来。”

甘功伟和高强赶到谭如松的办公室,见谭如松已死在沙发上。据秘书小张的述说,谭如松在一个小时前交待过小张,说他要写一份东西,不让人进去打扰。后来,金shi长打电话给谭如松,但一直没人接,就让政府办主任过来找谭,进去之后发现谭已死去。

这时,法医已检查完,向市警署贺卫东局长报告了检查结果,贺局长对甘功伟等人报告:“甘书记、金shi长、高书记,谭副shi长是服毒自杀,死亡时间大约半小时前。在谭如松的办公桌里,有一封给甘书记和金shi长的信,可以证明谭副shi长死于自杀。”说着,他把信递给甘功伟。

甘功伟接过信,信上这样写着(作者说明:此信借鉴了现实中某贪官的悔过书):

“甘书记、金shi长:

很抱歉以这种不体面的方式与你们告别。我由于长期放松政治、理论的学习,放弃了世界观的改造,导致自己失去了理想和信仰,造成自身的‘免疫力’下降,渐渐迷失了自我,开始追求安逸,争名逐利,贪图享受,私欲膨胀,被金钱、美女、权力所俘虏。从根本上忘掉了一个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辜负了党组织对自己几十年的培养和教育。

我的权力太大!大笔一挥,可挡上亿资产,金口一开,能改变许多人的命运。

给我的约束太少!有关约束权力的制度却好比‘牛栏关猫’,大而无用。

身边的环境太差。官场权钱交易已是公开的秘密,我并无索取,都是主动送上门的,我还再三推托什么?扎根于腐败产生的温床,岂能做到‘出污泥而不染’?

周边的诱惑太深,月黑风高夜,温柔富贵乡,诱惑已使我一败涂地!真正视金钱如粪土的圣洁之士能有几人?一面是金钱和美女的巨大诱惑,一面是软弱无力的约束体制,‘高利润’和‘低风险’,我选择铤而走险。

‘死去原知万事空’,我现在已不在意人世间的是非得失。但回想自己这短暂而悲剧的一生,实在有愧于组织的信任,我只能选择自裁!但愿我的死能偿还我的罪。

谭如松绝笔”

甘功伟看完信,递给金克木,金克木看完后给了高强。待高强看完信,甘功伟说道:“他选择这样的死法,也算是保留了一点尊严。看来案件要止步于此了。”

随着谭如山的自杀,由王建国引发的官场系列案件画上了句号。虽然继续查下去,仍然可以挖出更多的贪官;但各方势力选择了新的平衡,这就意味着江川他们可以轻松一下了。

这一天是周末,江川和林岚买了两瓶红酒和一袋水果,到市人大副主任曾昭明家去拜访。曾主任对江川是有恩的,虽然江川也救过曾昭明。

“江川、林岚,谢谢你们来看我。”曾昭明把江川小两口迎进门,又向他爱人介绍“市纪委的江川,林岚你应该熟悉,天天在电视能见到。”曾昭明的爱人是中学副校长,有知识分子的气质。江川和林岚连忙颔首:“阿姨好。”

曾昭明对江川非常喜爱,认为小伙子有理想,敢尝试,不怕困难,一身正气,以后前程无量。他愿意做江川的伯乐,江川能在平山招商局转正,并调到市纪委,曾昭明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曾昭明对江川近期的表现非常满意,因为从高强那里了解到,江川独当一面套口供、保证据、追贪官,干得轰轰烈烈,成绩斐然。曾昭明感觉到高强对江川非常认可,也是对他这个推荐人的认可。

曾昭明和江川聊得兴致盎然,一直接聊到十一点。江川他们起身告辞,曾昭明执意要江川和林岚留下吃饭,说是他的儿子会回来,让他们认识一下。曾昭明的儿子在省城国税部门担任科长,曾昭明认为儿子与江川今后一定会有交集。

十一点半,曾昭明的儿子回来了,这是一个三十左右的年轻人,与他一同回来的还有他的妻子。

曾昭明给他们介绍:“儿子,这是市纪委的江川和他的女朋友林岚;江川,这是我儿子曾兴斌,儿媳段莹。”

曾兴斌向江川伸出手:“你好,欢迎,欢迎。”

段莹也向林岚伸出手:“林岚,果然是市台的当家主持,美丽又有气质。”

林岚握着段莹的手,笑道:“莹姐你才是漂亮又有气质。”

曾兴斌说道:“两位美女还要互夸,你们都漂亮。走,上桌吃饭。”

清明踏青快乐读书!充100赠500VIP点券! 立即抢充(活动时间:4月4日到4月6日)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创新、原创、火热的连载作品尽在飞卢小说网!

按左右键翻页

最新读者(粉丝)打赏

全部

飞卢小说网声明

为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飞卢坚决抵制淫秽色情,涉黑(暴力、血腥)等违反国家规定的小说在网站上传播,如发现违规作品,请向本站投诉。

本网站为网友写作提供上传空间存储平台,请上传有合法版权的作品,如发现本站有侵犯权利人版权内容的,请向本站投诉。

投诉邮箱:feiying@faloo.com 一经核实,本站将立即删除相关作品并对上传人作封号处理。

关于我们| 小说帮助| 申请小说推荐| Vip签约| Vip充值| 申请作家| 作家福利| 撰写小说|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飞卢小说手机版| 广告招商

All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北京创阅科技有限公司 ICP证京B2-20194099 京ICP备18030338号-3 京公安网备11011202002397号 京网文〔2022〕3848-114号

飞卢小说网(b.faloo.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通190302号)

RSS 热门小说榜
小说页面生成时间2024/5/5 18:10:05
章节标题
00:00
00:00
< 上一章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