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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阿欢恶斗了几个回合,他很轻松地就把我踢下了万丈深渊。阿欢很不仗义地把原本是主角的我,打入了配角的十八层地狱。套用一句电影中常用的“角儿名”。我从“男一号”,一下子变成了“路人乙”。而且,更可悲的是,我这个“路人乙”正在向“路人丙”大踏步靠拢。
或许,带着阿欢赴会是我最大的败笔。真可谓“引狼入室”。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何欢这匹多情的“狼”,轻易地便骗到了张妮的电话号码。而且,这家伙还居心叵测地把人家给灌醉。
看来,阿欢今晚是要大开杀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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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欢一向以“花坊快刀手”自居,并以此驰名情场,傲视群“熊”。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阿欢见张妮大醉,这家伙便趁火打劫请人家去“蹦迪”。不晓得张妮怎么了,她竟然乖乖“受擒”。就这样,酒吧里,孤苦伶仃地剩下了我一个人。阿欢这个家伙,竟然连窝边的草也不放过,真是可恶!但更无耻的是,这家伙口口声声说要作东请客,可是,走的时候居然连酒钱都没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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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着满腹的熊熊怒火来到了宿舍楼口,却在花圃台前意外地见到了亦梅和她的“公主”。
“喂,傻蛋。”亦梅叫我。
“哦,是你呀。什么事?”我问。
“过来。”
“喔。”我低着头向她走去。
“什么事?”我又问。
“给。”亦梅从背后掏出一个苹果递给我。
“给我的?”
“嗯。”
“要钱么?”亦梅把我的警惕性训练得非常敏锐。
“一百万!”她说。
“哦,这么贵?可以打个折么?”我煞有介事地说。
“少来啦!你到底要不要?”
“你没在这个苹果里投毒吧?”我说。
“切,小心我K你。”亦梅有些生气。
“好好的,干吗要K我?”我问。
“因为你十恶不赦!”
“我哪里有十恶不赦了嘛?”我又问。
“你说,你今天是不是和女孩子赴约去了?”
“嗯,去了。”
“谁让你去了!?”亦梅怫然作色。
“想去就去喽,我又没卖给你。”
“哦?是么?那你看看这是什么?”她举着一张纸在我的眼前晃了晃。仔细一看,原来是我和她签定的那份“临时男友租赁合同”。
“哦,是那张合同啊。呵呵,不过,我想那个已经过期了吧?”
“过期?呵,傻蛋,你有写过日期么?”
“轰!”我宛如大梦惊觉。真不愧是学法律的,居然让她钻了这个空子。
我扫了一眼,果然合同的落款处并未署明年月日。
惨了,这下我岂不是一辈子都要饱受奴役之苦?
唉,一失足,成千古恨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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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梅,那你想怎么样?”我问。
“不想怎么样。你有权保持沉默,但无权发表任何议论。从即日起,你是我的了。未经我批准,严禁与十岁以上,四十岁以下的异性接触。”
“亦梅,你这又是何苦呢?既然你不能接受我,又何必这么折磨我呢?求你放我一条生路吧。”
“喂,你不是有说过,你会等我么?”亦梅说。
“哦?这么说……这么说……你……你……”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嗯。恭喜你,傻蛋!经过本姑娘的认真考察,从今天起,你被荣幸地收编为我的实习男友了!”
“啊?实……实习男友?”我瞠目结舌。
“嗯。”她点点头。
“可是,从今天起,我既不能和十岁以上的女孩子说话,也不能和四十岁以下的女性接触。损失如此惨重,有没有什么补偿呢?”
“为了排除有‘虐待动物’的嫌疑,本姑娘特许你牵我的手。不过,只限于星期一、星期三和星期五。其他日期,除情人节、国庆节外,一律无效!”
说实话,这些规定虽然刻薄是刻薄了一点,但总是聊胜于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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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欢常说,女孩子们在他的眼里是一只只小绵羊。我是很忌妒他这只“狼”的。特别是他有着一个永远也不会缺少羔羊的“羊圈”。他的这个“羊圈”,虽然大都是用玩世不恭的谎言编成,但一只只无知的小羊却一路执著地冲进这个“羊圈”,拦都拦不住。
相比之下,我的“羊圈”大部分倒是用良心与坦诚栅成,可是“圈子”里却连根羊毛都没有。即便偶尔会有一两只羊“误入歧途”,但“类型”无外乎两种:
一,瞎羊。
二,丑得能把狼吓死的羊。
这就是我的悲哀。
是的。我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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