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唰”地一声,在窗帘被拉开的那一刻,阳光穿透玻璃,活力四射地细碎洒满了一室。
今天天气很好,是旅游的好日子。事不宜迟,伸了一个大懒腰后,我开始整理自己的行李,说是行李似乎有些太夸张了,不过一个包包的杂物,衣服什么的需要再买。
此时,手机响了,我随手接起来。“喂,你好。”
那头传来戏谑的声音。“咋啦,这天要下红雨勒,咱家的小覃子改型走淑女路线了?”
“是啊,啥时候给个大红包,祝贺一下咯。”
“大红包没有,小惊喜倒是有的。你要我办的事已经办好了。”速度不错,两星期就办好了?
“谢了,蚊子,改年请你吃油条。”
对方沉默略两秒,从喉咙挤出几个字。“小覃子,我这辈子最大的败笔就是认识了你。”随即,啪一声挂了电话。
我咯咯笑了起来,蚊子依然幽默。蚊子本名叫温伽已,25岁,是B城赫赫有名的...流氓。怎么赫赫有名?其实他父亲是个富得流油的珠宝商,生了两个儿子,而蚊子乃老二。他不喜珠宝这种恶俗的东西,生性叛逆,活像一青春期永远不过的小孩。他明目张胆地反抗父亲,在B市开了一家干净名为“小”的酒吧,我是在小酒吧里认识的他的。
原本沉重的心情被他这样一讲,倒是轻松不少,该走的人还是要走。
在推开病房门的那一霎那,我突然有些迟疑,如果我的选择是错的,那我的赌注将是奉上一生。也许到最后,我会亲眼看见自己写下的笑话。
我回过头来看着病房,一片洁白,嘴边却弯了起来。如果能亲眼看见自己的笑话,未尝不是一个好结果。
我想去日本,一直让天朝人恨之入骨的国家。
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原因,只因为心里呼喊着,去日本吧,那里有一场美丽的奇遇。
日本离天朝很近,地图上不过一个直尺的距离。
可仿佛触手可摸的东西,永远最是遥不可望。就像那时候母亲的笑,明明开心得连眼角都在微微上扬,下一秒却迷失在烟雾里,曾经多么努力想要捕捉那一丝美丽的笑颜,可渐渐的,母亲却再也不喜欢笑了,不喜欢带着宠溺的语气,大声呼喊我的名字,独儿。
眼角开始涩涩地痛了起来,又来了。我明明说过,把那些不堪的记忆扔之脑后,就当是灰尘一样抹掉。
花开绚烂的樱花之国,确实美丽。在道路上,艳红的樱花开满一树,随风飘柔,缓缓落到行人的肩上,仿佛欣赏一场美妙的樱花之雪。
我住的小区有个好听的名字,Belive。我喜欢单纯的信仰,用我最真挚的感情期待着发生不可能发生的事,奇迹。
四年前买的是两房一厅的单位,因为只有我一个人住,整个房子空荡荡。被覃泽抓回去的唯一坏处就是太浪费时间,这次我整整陪他耗了两个多月。连我都觉得荒唐,如果我不愿意做的事,你是上帝也没用。
我需要让世界看见我的足迹,即使期望一次次落空,可却有一种踏实,我可以对着良心说,你看见了吗,我来过这了。
出云市的出云大社我可是一次也没去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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