烛光下,胡威跟刘能俩人抓耳挠腮,像两个大猴子。
小灵则在一旁窃笑。
小灵是吕公送的几个丫鬟之一,皮肤有点黑,但模样也有几分俊俏。
府上洗衣做饭的工作当然需要丫鬟来干,但除此之外,路悯天还不至于什么都要丫鬟服侍,也不习惯。
更不至于对几个丫鬟有什么非分之想。
第一天的时候,路悯天就把几个丫鬟和仆从们叫到了一起,话说的很直白。
“互相看对眼了可以给我说,我做主给你们成亲,除此外不许有任何恶心事发生。”
至于胡威刘能两人,一方面是现在心还不安定,没有成亲的想法;一方面也看不上丫鬟,都觉得自己是要跟着公子干大事的。
短时间的相处下来,小灵就发现自家公子的好,不苛待下人,也没什么架子,还总把“谢谢”挂在嘴边,总之是又有礼貌又平易近人。
来到路府后,脸上的笑容都比以前多了许多。
至于一些有些奇怪的习惯,比如过于爱干净经常洗澡、喝水要喝烧过的水、每个人碗筷分开不能混用之类,倒也不是多么难以接受的事情。
此刻,就是每晚对胡威刘能两人来说最折磨的“听写”环节。
想要担当重任,不识字是不行的。
路悯天要求也不高,每天两人学十个字,都是最简单最常用的字,然后一起听写。
对这两个糙汉子来说,读书认字可太难了,但他们也知道路悯天对他俩的期望,所以学的很是认真。
只是基础不能说不咋地,那也是一点没有。
“写完了吧?我看看。”路悯天拿过竹简看了一眼:“胡威错了四个,刘能错了三个。”
“啊?我怎么比刘大傻子还多错了一个?”胡威大感不解。
之前每晚,他的“成绩”都要比刘能好不少的,还给刘能起了“刘大傻子”的外号。
当然这是好兄弟之间的插科打诨。
“为什么?说明刘能比你用功,你可别小瞧任何人。”
“公子,我知道错了。”胡威老老实实地说道。
“歇着去吧,老规矩,错的字每个写一百遍。”
于是第二天萧何前来拜访时就看到了这样的画面。
两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蹲在地上,拿着木棍,在地上写字。
一个小丫鬟站在旁边数数监督,路悯天坐在石凳上,捧着一本书在读。
让他俩认字不可能全用竹简给他们浪费,又不要求什么书法,能认字、写的字别人能认识就足够了。
萧何一眼就看出来,这俩人在学写字。
见微知著,在这种细节上,萧何更能感受到路悯天思虑之深、布局之远。
总不能是这俩人突然爱读书、主动学习吧?
“路公子,这是你昨日向我借的书,我给你送来了。”
“萧先生太客气,还专门送上门来,请坐。”
小灵立刻前来乖巧地准备给萧何倒茶水。
路悯天拿起茶壶自己动手,说道:“小灵,你就负责盯着他俩,别让俩糊涂虫把错字重复写一百遍,到时改都改不过来。”
小灵扑哧一笑:“是,公子。”
“公子,我俩还不至于那般糊涂。”胡威蹲在那里瓮声瓮气地说道。
“少废话,专心写。”
“是。”
萧何看着眼前的一幕,心中有灵光闪过。
和路悯天相处也有好几天了,萧何发现,这位路公子并不像一些读书人,在礼节方面一丝不苟,有时候说话也随意直接。
但是却一点不让人难受或感到冒犯。
反而让人觉得亲近。
这是为什么?
萧何私下里也会深思这个问题。
直到今天,看到了这样的场景,再回忆起之前他们二人在农田中路悯天对辛苦劳作的农民的态度,萧何好像找到了答案。
答案就是。
路悯天真的把每个人当人看。
对任何人都有基本的尊重。
当然,这也是路悯天作为现代人的优势。
在当前时代,这样的思想是不可能出现在当代人身上的!
这不是善良不善良的问题,善良的主人也许不会随意打骂下人,但是内心深处也不可能将下人当人看!
卖身契揣在兜里,丫鬟下人只不过是主人的私有财产罢了。
如果秦朝注定不能长久,大争之世将要来到,帮助眼前这个年轻人,治下的百姓也能过的好一些吧?
这样的想法突然冒了出来,连萧何也感到震惊。
这几日两人的相处中,路悯天的思想和观点也在润物细无声地影响着他。
见萧何面露沉思,路悯天说道:“先生不如和我去书房谈?”
“好。”
两人来到书房,萧何拱手道:“萧某想知道,路公子对百姓怎么看?”
神情前所未有的严肃。
路悯天毫不犹豫地说道:“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并非皇帝天子一人之天下。”
“孟子所言,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深得我心。而我也有些个人的想法,我认为——”
“君如舟、民如水。”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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