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潘家园旧货市场。
正月里的北京,冷空气依旧是诱发鼻炎的罪魁祸首。
此时,一个穿着皮夹克、牛仔裤的男人,双手背在身后,优哉游哉地在真、假古董间穿梭。
突然,地上一本泛黄起毛边的古书闯入他的眼帘。
邓士为忽而蹲下,伸手就将别人摊子上的书拿起来翻阅查看,心中喜悦:嘿!这东西,有点儿意思啊!
他不动声色,问道:“老板,你这东西多少钱?”
“1200块。”
他见对方狮子大开口,吼道:“你这真货假货啊?卖1200块钱,你怎么不去抢啊?”
老板翻着白眼,啐了他一口,“买不起就走,穷屌丝!”
他被老板一激,气愤道:“嘿!老子今天还真就买了!扫二维码!”
邓仕为这辈子最恨有人瞧不起他!
他拿着淘到的宝贝回到几十平米的家,当即在茶几上,拿着放大镜端详这本泛黄的旧书。
“如果我没看错,这他娘的是《明大诰》啊!老子要是穿回明朝,一定杀光贪官污吏!”
像现在的小姑娘追的男爱豆一样,他也有一个偶像——布衣天子,朱元璋。
邓士为对其的痴迷程度,就连做梦都想回到洪武,替老朱惩治贪官,为大明扫平一切障碍!
当他再次翻开这本让自己沉迷不已的《明大诰》时,突然一道金光骤现,一股巨大的力量将他拖拽进书里。
此时,应天府溧阳县某酒楼旁,一道金光闪现,一个身穿奇异服饰的男子落在朱柱格子窗之间。
嘭——
一声巨响震街巷。
“哎哟哟哟哟!”他翻身趴在地上,手往后摸自己的屁股,看它还是不是两瓣,“妈的,这是怎么回事儿啊?!”
他撑着手臂起身,看着这朱红色的大柱子,华丽的格子窗,台阶下是阳光照耀的青石砖,俨然是某某影视基地。
他双手叉腰转另一个圈儿,“诶诶诶!诶?这是哪儿啊?老子的家呢?!怎么突然跑到拍戏这儿来了?!”
邓士为的脑子蒙了,他明明在家看宝贝文物,怎么一眨眼就到这里来了?!
他为了解惑,迈着豪迈的步伐走出了小巷子,在眼睛看见车水马龙的热闹景象时,他呆了。
眼前无比繁华,街道两旁的热闹非凡,商品琳琅满目,男女穿着颜色不同、款式不一的浅色古装,绾起长发。男子的穿着更为简单一些,而女子身上的配饰大多都是银饰,几乎看不到金饰。
他的穿着显然和他们不同。
邓士为惊讶得张大了嘴,在还无人发现他这个怪人时,立马转身躲回小巷。
这时,酒楼的小二来后巷倒泔水。
他背身靠在大红柱后,探出脑袋问道:“兄弟,现在是几几年?是哪个皇帝?”
“豁!吓我一跳!”小二哥见这个突然出现的人剪了一头短发,眼中闪过一瞬惊讶,“洪武十一年啊!你活傻了?皇帝的名讳,岂是我等可以叫的?你这头发叫人看见了,免不了一顿牢狱之灾。”
邓士为忽略他的好心提醒,痴痴道:“洪、洪武?!那不就是——”
老朱吗?!
“是啊!洪武啊!”
他喜上眉梢,朝小二招手,“小兄弟,来,我跟你说件事儿!”
“哦哦。”小二哥放下泔水桶,朝着他走去。
邓士为露出一个满意的笑,感叹这古代人就是单纯!
他在对方靠近自己时,抬手往他后脖子劈去。
“额~~”
他扶着小二的身体,扶着他慢慢坐下,见四周无人,扒下他的外衣,套在自己身上,嘴里念叨有词,“老天开眼!让老子我穿越到洪武来!朱元璋,老子来了,你等着,老子替你杀光贪官!”
他抢了对方一件衣裳,见他寒冬腊月的冻着太可怜了,于是给他留了里衣,并把自己的皮衣、裤子留给对方当记忆。
“小兄弟,等我邓士为在这里混出点儿名堂来了,一定回来报答你啊!”他一边整理自己的头巾,一边吐槽,“妈的,我没去上班,那鳖孙儿老板又得扣老子的工资了!”
当他走出小巷的那一刻,阳光洒在他深棕色的布衣上,眼前的一切让他欣喜若狂。
都是古董啊!
这要是搬回现代,他就发达了!
他见到玉石,甩手欲上前,又忽然想起兜里空空,咬牙忍住自己对小宝贝儿们的喜欢,安慰着自己,“算了!现在更重要的是,怎么在这个时代活下去!”
他现在简直是一穷二白,连乞丐都不如,乞丐好歹还有个讨饭碗,他连衣服都是抢的!
他背手沿着街道往前走,因为他很少戴帽巾,所以时不时抬手抠脑袋。
他发现洪武十一年的经济倒是很不错,但因为制度严明,所以朝廷对百姓的穿着也有要求,百姓不能随心所欲地穿自己想穿的衣服,只能穿着朴素。
他看着路过身旁的百姓,突然道:“贵贱无等,僭礼败度,此元之所以失败也。故而贵贱分明,恢复礼制是必然。”
正所谓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所以,他理解老朱的做法。
他摇头晃脑地念叨着,随后走到了一家立了块牌子写着“招募厨子”且门可罗雀的酒楼门口。
没有写薪资,没有写任何要求,就这简单的四个字,就让邓士为跨进了门槛。
这家店看起来有些年头了,桌椅板凳都有些包浆了,装修风格中规中矩,没什么特色,所有店里空空的,只有两桌客人喝小酒。
他看着柜台后面的1米6左右的中年男老板,挺直背喊道:“老板,你们这儿招厨师啊?”
“什么?什么老板啊?”尖嘴猴腮的男人抬眸,眯眼打量着这个看着很怪异的男子。
他想起这是洪武,老板这个词还没出现,于是立马改口,“掌柜的,你们这儿还招厨子吗?”
“招!你会什么?”
他拍着胸脯,“我?我什么都会,老板你吃过的,没吃过的,我都会做!”
“你就吹吧!”
他见对方不信自己,差点儿跟他急,想起现在自己的处境,于是赔笑道:“掌柜的,您别不信,我给您露一手,您就知道我是不是在吹牛了!”
掌柜的瞥了他一眼,想着做道菜自己也没什么损失,于是带着他往后厨去。
厨房外有一个胖妞在洗菜,让他误以为她是墩子。
两人路过胖妞,走到屋里的两口大锅前。
他傻眼,指着比他身上还干净的灶台,问:“掌柜的,菜呢?你不给我菜,我怎么做?”
这老壁灯,不会连菜也不提供吧?
老板转身从矮柜里取了一包黄油纸给他,里面装着一斤排骨。
他看得直皱眉,接过排骨。
“你可别做毁咯!”老板有些不信任他,但他现在很缺厨子,前些天来了好几个应聘者,都没有通过他的刁难。
邓仕为相当傲气地说道:“我可是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你说什么胡话呢?”
他一时骄傲,竟然忘记这是在洪武年间,他说的话,这些人都听不太懂!
“哈哈,没什么。”虎背熊腰的汉子咧嘴一笑,把这个话题轻松带了过去。
这时洗完菜的胖妞进屋,看见一米八大个的老邓,眼睛里直冒爱心,腼腆害羞地笑着帮他生火。
邓仕为见她替自己烧火,心想着古代胖妞人还怪好的咧。
“掌柜的,我给你整一个秦始皇最喜欢吃的糖醋里脊!”
“你试试。”
“试试就试试!”
他舀了半锅水,将排骨切好,冷水下锅,水烧开之后,撇去浮起来的血沫,加入姜片去腥,再将排骨捞起放在一边备用,接着小火炒糖色,依次加入排骨、姜片、八角等食材。
他豪气冲天地将色泽红亮的排骨舀起装盘,单手将盘子递到了掌柜面前。
掌柜的取了一双筷子,塞了一块排骨,顿时瞪大眼,“入口酸甜可口,汤汁爽口,实属极品!”
“那你看我可有资格来你这儿当个厨子?”
“一个菜可不够,至少得再做一个。”
“行!再给你整个四喜丸子!”
他麻溜儿地又做了一道四喜丸子,老板更是对这个看起来不靠谱的男人刮目相看。
“你要多少工钱?”
“我不要工钱,只求您给个地儿住,给口饭吃。”
掌柜的翻了一个白眼儿,“你要是早说,我就不考你了!行吧,即日起,你就是我会香楼的大厨了。”
“行吧。”他用自己的厨艺,暂时有了一个落脚点。
古往今来,活下去都是最重要的,他邓士为在此蛰伏遇老朱,来日必腾云驾雾直冲九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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