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原来我才是那个始作俑者 第1章 第二个任务,瓶山取内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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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十年。

湘阴,陈家庄。

……

今儿个是个好日子啊,因为罗大帅的到来,久逢甘霖的卸岭众兄弟们总算是可以畅饮一番了。

如今这个年头,兵荒马乱的,吃饱饭尚且不易,基本没有多余的粮食用来酿酒,所以即便是陈家庄这样的大势力,一年到头来除了几个重要的节日外,也喝不上几次酒。

坐在城头上的北慕在看了看下面热火朝天的场面后也是轻轻的叹了口气。

穿越到这个平行世界已经两年,总算是等到了今天。

入瓶山取内丹是系统派发的第二个任务。

之前北慕也不是没想过自己一个人进瓶山取内丹,可千辛万苦到了瓶山脚下后,北慕方才发现那地方比自己想象中要危险的多。

在这期间,北慕也是将上一个任务的奖励《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全本给拿了出来,不过琢磨了两天后,北慕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这种级别的奇书,并不是人人都能看懂的,就算你将其倒背如流了,可要没有那天赋,也就只能当做是背了一本古文而已。

在山下溜达了几天后,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给面子,稀里糊涂的还真让北慕找到了一个入口,不过可惜的是中途被一个小姑娘给搅黄了,两人不仅受了伤,而且还触动了机关,放下了封门石。

眼见入门无望,北慕只能带着小姑娘返回了寨子,不曾想这小姑娘竟然就是这寨子里的人,这一来二去的北慕也是在寨子里养好了伤方才离开。

离开寨子后,北慕来到陈家庄,原本北慕就想低调的做个无名小卒,可哪知在面见卸岭老总把头时,竟然被对方认出了自己的佩剑,莫名其妙的就被奉为了上宾,不过好在陈家庄几千号人,老总把头又长年在后院修养,所以只要北慕自己不说,整个陈家庄知道他底细的人还真不算多。

“慕兄弟,总把头和罗帅已经商量好了,后天开拔,不知慕兄可愿一同前往。”

扭头看了看身后的拐子,北慕也是笑了笑道,“这话怕是老总把头让你来问的吧。”

“慕兄弟果然非常人,确实是老总把头让我来请您的,价格随您开,只要是卸岭拿得出来的东西,绝不还价。”

几个月前,北慕刚来陈家庄之时,两人就切磋过一番,虽然是点到即止,不过北慕的剑却是拐子有生以来见过最快的,整个卸岭之中即便是红姑娘出刀的速度都要稍逊半分。

思索了片刻,北慕开口道,“可以,这一路上我会护陈总把头平安,至于东西嘛,我自己会拿。”

“那我就代老总把头和总把头先谢过了。”说完拐子便转身向着城下走去,看样子应该是回后院去向老总把头交差去了。

待到拐子离开后,北慕也是陷入了沉思。

这个世界成精的妖物有许多,可修成内丹的却不多见,如果按剧本走,那六翅蜈蚣的内丹必然会进了搬山魁首的肚子里,而任务失败的后果,北慕可承担不起,所以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必须得想个办法单独宰了那六翅蜈蚣才行。

不过问题来了,搬山魁首大战六翅蜈蚣的时候,占尽了天时地利,六翅蜈蚣基本属于白送。

可自己能重现当时的场景嘛,估计是不能的。

所以如何宰了这六翅蜈蚣,这倒是成了北慕必须要面对的一大难题。

如果和六翅蜈蚣刚正面,自己手中的家伙固然能够重创它,可真要贴身肉搏起来,那画面简直不要太美。

不能找其他人帮忙,自己一个人想要宰了六翅蜈蚣又完全办不到,这太矛盾了。

惆怅了有半炷香的功夫,北慕突然一怔,想到了些东西,这瓶山周围的妖物又不止六翅蜈蚣一个,自己何不来个以毒攻毒呢。

照着剧本去找凤种怒晴鸡。

不行不行,这念头刚一升起就被北慕给直接否决掉了,那凤种怒晴鸡也就能吃点蜈蚣崽子,真要对上六翅蜈蚣,绝对挺不过三分钟。

那半个尸王。

这个倒是可以有,先让尸王拖住六翅蜈蚣,然后自己在将六翅蜈蚣给宰了,最后在慢慢收拾尸王,六翅蜈蚣体积太大,北慕自认不是对手,可那半个尸王还不是手到擒来。

不过问题来了,六翅蜈蚣在地宫里,而存放那半个尸王的棺椁却在半山腰上,要想在不惊动旁人的情况下将棺椁弄下来,单凭北穆自己一个人也是完全办不到的啊。

至于那最后的白猿王,北慕则是完全没有考虑过,成了精的灵长类动物,那智商都堪比十一二岁的少年了,先不说怎么将白猿王弄进去,就算真的让它和六翅蜈蚣对上了,估计第一时间也不是上去战斗,而是扭头就跑。

“果然,破局之法还是得靠鸡啊。”

惆怅之余,北慕也开始怀念起了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虽说那个时候自己什么都不懂,可架不住身边有位武当山的大佬,那一身道法当真是妖魔不惧啊。

只可惜做完第一个任务之后,两人就分道扬镳了,如果此时有那位大佬在身旁,两人联手之下又何惧什么六翅蜈蚣啊,直接拖出来剁成块烤了下酒。

“早知道会等这么久,还不如跟着大佬去武当山学点东西在来。”

起初北慕也以为这卸岭一派中多少会有点奇门异术的东西,可来了小半年方才发现,卸岭一派靠的根本就不是术,而是力,直白点就是逢山开路,遇水塔桥,十个人不行就上一百个人,如果还不行那就再加。

当然人多也有人多的好处,就比方说之前北慕和武当山的那位大佬所遇到的事情,两个人是战战兢兢的搞了三天三夜才将那几个劳什子的东西给收拾了,如果当时有几百个大汉在场,随随便便摆几个聚阳阵,前后都用不了两柱香的时间。

这发恼骚归发恼骚,该干的事情还是要干的。

按剧情推算,陈总舵主和罗大帅第二天会先带几个人进山踩盘子,所以北慕只能提前出发,否则一旦和大部队搅在一起,那么之后做起事来可就没那么方便了。

而且北穆打心底里也不太想和陈总舵主以及罗大帅两人有太深的交集,陈总舵主还好,虽然有些表里不一,不过为人还算坦荡,可罗大帅这人就当真不敢恭维了,打着维护一方太平的旗号,实则利字当头,烧杀掳掠无恶不作,虽说这世道人命比纸薄,可就算再薄那也是人命啊。

第二天一早。

当陈总把头和三个手下以及罗大帅开始进山之时,北慕早已经在老熊岭北边的苗寨落脚了。

之所以选北边的苗寨,那是因为半年之前进山的时候,北慕救的那个小姑娘就是这个寨子的。

不过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剧情中陈总把头等人会选南边的寨子,所以北慕只能选北边,为的就是不相遇。

“阿哥,你这是又要去山里采药了嘛。”

就在北慕喝茶休整之际,一个扎在辫子的小女孩也是匆匆忙忙的向他跑了过来。

这个笑容如花般灿烂的小女孩名叫蝶衣,正是半年前北慕所救的那个小女孩,只是北慕没想到仅仅半年时间没见,这孩子尽然长高了半个头,出落得也更加标致了,差点没认出来。

“不在家里帮你阿娘织布,跑这里来干什么啊。”说着北慕也是伸手从包袱拿出了一个饼子递给蝶衣。

抱着饼子,蝶衣也是笑道,“辰阿叔说你来了寨子,蝶衣就是想来看看阿哥。”

看着蝶衣那天真无邪的小脸,北慕也是感触颇多,要知道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代里,还能看到这样纯真的笑脸,也算是一种幸事了,至少在北慕之前生活的那个时代,这样的纯真早已经绝技了,有的只是尔虞我诈。

都说时代在进步,随着时代的进步,有些东西必然会被淘汰,可再怎么进步,也不该将人性那纯真的一面给舍弃了啊。

“看我,”北慕笑了笑道,“蝶衣怕是想要来看看阿哥有没有给你带什么好玩的东西吧。”

北慕毕竟三十几岁的人了,又怎么可能看不出蝶衣这孩子对自己有点什么呢,虽说感情这事并没有年龄大小一说,但北慕却知道自己和蝶衣是不可能的。

原因无二。

其一,北慕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便已经和那神秘的系统绑定了,每一步都可谓凶险万分,什么时候挂掉都不奇怪。

其二,就算北慕每一次任务都侥幸活了下来,可他依旧不可能和蝶衣在一起,因为北慕已经不能算是一个正常的人了,他不会老。

“阿哥,蝶衣今年已经十四了,不是孩子了。”蝶衣瞥了瞥小嘴,像是在和北慕抗议,别在将自己当作小孩子看待。

确实,对于这个年代的女孩子们来说,十四五岁便已经算是成人了,虽然有规定女子不满十六不得结婚,可一些小地方上,像蝶衣这般大小的女孩有许多都已为人母了。

“好了好了,蝶衣不是孩子了,那么作为大人,蝶衣可愿和阿哥做个买卖。”

北慕来寨子里除了歇息外还有一个重要的事情,那就是买鸡,当然北慕要买的鸡可不是普通的怒晴鸡,而是鸡中的霸者,斗鸡。

为什么不买鸡中的凤种,那是因为凤种已经属于灵物的范畴了,灵物择主而事,就北慕这一身邪气,稍稍有点灵智的动物都不敢靠近他,更别说是灵物了。

不过话说回来,这斗鸡其实也并不比凤种差多少,毕竟斗鸡常年都在战斗,只要将其放出,即便对手是只老虎,它也敢上前去啄两口,而北慕要的就是这种不惧生死的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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