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原来我才是那个始作俑者 第22章 智商被按在地上摩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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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长沙后,北慕除了每天陪着蝶衣吃吃喝喝外便是去古玩市场闲逛了。

这不,一连闲逛了七八天后,还真让北慕在一个古玩铺子里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之所以说奇怪,那是因为蝶衣说在那东西上看到了黑气。

本着事出反常必有妖得原则,北慕决定先将这东西给买下来在慢慢研究。

“老板,这枚龟型玉佩怎么卖啊。”

北慕并不知道这古玩市场的道道,所以一上来便直言自己相中了这龟型玉佩,

听到有人要买东西,躺在椅子上的老板也是睁开眼瞅了瞅北慕,然后很随意的说道,“二百。”

要知道现在可是八十年代初期啊,人均工资才二三十块,两百块已经能算得上是一笔巨款了,当然,对于北慕而言,这个数目也就毛毛雨而已。

“我买了。”

说着北慕便从兜里掏出了一沓钞票放在了柜台上。

见北慕这么直接,躺在椅子上的老板也是突然改口道,“说错了,这东西要三百。”

听到这话,北慕也是眉头一皱,瞬间就明白了过来,这老板是要把自己当羊宰啊。

“确定是三百嘛。”

为了有以防万一,北慕也是开口向老板确认了一下。

“真这么想要,两千块你拿走。”

老板也是没想到北慕竟然真看上了这块邪玉,虽说是块邪玉,不过这玉的品相那是真的好,除了雕工粗糙了些,基本算的上是市面上的顶级货色了。

“两千块,老板你可真敢叫啊,这么着吧,我没带那么多现金,就用这东西换,你看成不。”

说着北慕便从兜里掏出了一个金镶玉的镯子放在了柜上。

而老板在看到北慕拿出的这东西后也是两眼放光,直接便从躺椅上坐了起来,心道今天这是要发了啊。

“哟,好东西啊,看这做工应该是元代的老物件了,不过你这东西虽好,但想要换我那块玉,还是差点意思啊。”

老板这阅历当真是没话说,一眼便看出了这金玉镯子是个真家伙,而且就如今这市场,绝对的抢手货,只要亮出去,分分钟就能被买走,比起那八百年都没人过问的龟型玉佩真是强太多了。

虽说这以物换物对于老板来说并不亏,可作为商人,总还是要利益最大化嘛。

北慕也不是一个墨迹的人,当下便伸手想要将柜子上的两百块给加上去,可这手还没放到钱上便被一旁的蝶衣给拉了回去。

看着老板那一副贪婪的样子,蝶衣也是没好气的说道,“就这个价,要换就换,不换就算了。”

“这位小姐,你看你这话说的,你们这镯子是不错,可比起我那块玉终究还是差了点意思,我也不多要,就加二百,您看行不。”

到嘴的肥肉,老板怎么可能这么轻易的给放掉呢。

“不加。”

蝶衣这话说的十分的强硬,再加上北慕此时也没敢插嘴,所以老板也是有些摸不准眼前这两人到底是谁做主了。

老板能看出北慕对那块玉十分喜欢,可他却完全看不透面无表情的蝶衣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纠结了一会儿后,老板最后还是答应了这笔交易。

出了古玩市场后,北慕也是有些疑惑的开口问道,“蝶衣,你是怎么知道这姓曹的老板一定会答应的啊。”

看着一脸疑惑的北慕,蝶衣也是笑着解释道,“阿哥,感情你逛了这么多天古玩市场,竟然都不知道什么东西好卖啊。”

“什么意思?”

被蝶衣这么一说,北慕也是完全陷入了呆滞。

“我的好阿哥啊,所谓金银有价,玉无价,这话看似没什么问题,但实则最大的问题就出在这上面,有价的东西自然有市场,而无价的东西,你认为它的市场能有多大,又有多少人会去买。”

蝶衣这话说的倒是没什么毛病,自古以来金银就是有着明确价格的东西,甭管放在哪朝那代那都是绝对的硬通货,可玉呢,虽说其价值很高,但却极其不稳定,遇到乱世,再好的玉也和普通的石头没多大区别,因为认识它的人并不多。

“蝶衣,阿哥没那么笨,盛世古董乱世黄金的道理我也懂。”

北慕又不是白痴,自然能听得懂蝶衣所说的话,只是北慕不太明白的是,曹老板明明看出了自己对这块玉势在必得,可为什么又突然松口了呢。

“阿哥,你真的懂嘛,不是我打击你,我觉得月彤那丫头都比你懂。”

蝶衣比北慕早醒了十年,而这十年里蝶衣可没少学东西。

“蝶衣,我怎么感觉你有点飘了啊。”

北慕实在是不敢相信,这话会是从蝶衣口中说出来的,要知道北慕印象中的蝶衣可不是这个样子的。

“好吧,我这么解释阿哥你可能就能理解了,单就价值上而言曹老板的那块玉确实要高过我们的镯子不少,可价值这种东西是人定的,这几天我仔细观察过整个古玩市场,发现交易量最大其实是金银打造的饰品,而并非瓷器字画或者玉石这类的东西,所以即便曹老板的那块玉价值在高,可他也要能卖的出去才行啊,如果卖不出去那就是一好看点的石头而已。”

不得不说,蝶衣的天赋是真的强,仅仅几天时间便看穿了当今古玩行当里的部分门道。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啊,我就奇怪之前月彤那丫头为什么送的全是金银。”

其实这也不怪北慕反应慢半拍,毕竟一觉从民国睡到了新社会,这跨度确实有些大,多少还是需要点时间来适应的。

然而就在北慕正准备询问蝶衣中午想吃点什么的时候,突然就感觉到了身后有几双眼睛在盯着自己。

见北慕脸色微变,蝶衣也是感觉到了身后有人跟追,于是便开口说道,“阿哥,你说这些人会不会是那个曹老板派来的啊。”

“不太像,就曹老板那个小店,怕是养不起这么多人。”

北慕也纳闷了,自己和蝶衣初来乍到的又没招谁惹谁,怎么会无缘无故的被人给盯上了呢。

“要不抓两个人来问问。”

守护北慕的这十年里,蝶衣可没少和那些盗墓贼们打交道,不说砍了一百,至少也有八十了,眼下这几个小毛贼,蝶衣根本没放在眼里。

“算了吧,还是别惹事的好,回去先让李管家他们查查吧。”

北慕现在住的宅子是廖修文送的,所以宅子里的管家和下人们以及保镖自然也就一起打包送给了北慕。

鉴于廖修文送的这宅子着实有些大,所以北慕很自然的就把这些人给全部留了下来,否则单单就他和蝶衣两个人住这么大的宅子,那当真是过于空旷了。

看着北慕和蝶衣手拉着手进入廖府后,跟踪他们的人也是脸色微变。

“老大,茬子有点硬啊。”

“廖修文这老家伙不是做皮货生意的嘛,什么时候开始插手我们这行当了啊,派人去查一查。”

“老大,那这两个家伙呢。”

“一出手便是元代金镶玉,肯定不简单,一起了。”

跟踪北慕的这伙人想要查清北慕和蝶衣的底细,那无异于痴人说梦,只要北慕和蝶衣自己不说,他们就算查到世界末日也不会有任何结果。

可是北慕想要查这伙人的来历却非常的简单,因为李管家可是在这地方混了几十年的老油子,甭管对方是黑是白,只要他们有动作,李管家就能查出来,至于代价嘛,无非就是花钱的多少而已。

饭桌上,李管家在听完北慕的话之后,仅仅只是思考了几分钟便开口回答道,“家主初来乍到,又并未树敌,所以这些跟踪家主的人应该是任家的人,他们可能以为家主要插手古玩界。”

“任家,什么来头啊。”

北慕只知道这里有九门,有本土帮派,可从未听说过什么任家啊。

“家主一直在湘西,没听过任家很正常,这任家是民国年间从本土帮派分裂出来的一家,因为其做事十分内敛所以知道他们的人并不多,不过任家在这里树大根深,如果家主和他们并没有什么过节,那么最好还是说清楚的好。”

李管家并不知道北慕的底细,但是从廖修文对北慕的态度可以看出来,北慕的后台应该比廖修文要大得多,可即便如此,如果北慕和任家硬碰硬依旧讨不到什么好处,正所谓强龙压不过地头蛇。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啊,那就麻烦李管家替我摆一桌酒,我也很想认识一下这个任家。”

北慕是真没想到啊,这里竟然还藏着这么一个大家族。

将剔好刺的鱼肉放在北慕的碗里后,蝶衣也是开口问道,“阿哥不是打算和吴家合作嘛,如今这又要去见任家的人,难不成阿哥是准备放弃吴家了。”

闻言,北慕也是摇了摇头道,“也不能这么说,吴家有吴家的作用,至于任家嘛,且先看看他们到底有多大的能耐吧,如果真如李管家所说,那多个合作伙伴也不是什么坏事嘛。”

抠门系统给北慕发布的任务,那难度真是一个高过一个,这才第三个主线任务就已经跑到精绝古城去了,之后还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任务等着北慕。

所以在北慕看来自己提前准备些后手也并不是什么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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