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的早上对于上中学的学生来说已经习以为常。
一晚上的辗转反侧难以入眠,牵挂着那封叠成爱心的信。
如同往常般抱着书低头爬楼去教室,转角时突然肩膀被人轻轻的拍了一下,急促的跑步声,一个高高黑黑的人影定在身前。
一抬眼看去,是陈肖,是昨天塞我书桌那封信的主人。顿时我局促不安的向后退了一步。
只见他马上抬手在裤子口袋里递出来一个叠成方形的信,清朗的声线,开口说道:“给你的,不是恶作剧,就是给你的王佳佳。”
每天上学我都会这个点来学校,人少可以背英语单词。他居然这么来早,我想一定是在楼梯的走道等着我路过,毕竟他是卡点上学的那批学生。
我为什么会知道他的习惯,我想从他转校来的第一天,听到他自我介绍的名字,看到他笑起来两个酒窝的样子,便偷偷关注起来了他。
他的笑容像有魔力一般,每次不经意间看到他的两个酒窝,不禁让我感觉非常温暖,阳光。是的,就是我羡慕又向往的阳光。
我伸手接住了他递过来的小方形信,似乎是血液一下直冲脑门,有些晕乎乎,抬脚便往教室跑去,一句话也不敢说,心里砰砰直跳。
天冷了又早,教室的人很少,零零散散也不到十几个同学。
我一路小跑回教室,同桌没来,周围也没什么同学。突然听到后方的同学在同他说话,疑惑居然今天他会这么早来学校。
我大着胆拆开信,夹在英语书里。
“王佳佳
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如果你害怕可以写在信上,我们做笔友开始
还有,我是真的很喜欢你
真的。”
刚刚才平静下来的心此刻又如擂鼓般的咚咚作响了,感觉自己脸红的更像能滴下血。
心里更是说不出的雀跃,轻飘飘的,像喝醉酒那般。
我不知道喜欢,不知道笔友。但是他说喜欢我,我很开心,我开心有人喜欢我,喜欢孤僻又不合群又普通的我。
看过信,我便想偷偷回头看看后面的他。
一回头,一双黑墨般的眼睛竟直勾勾的看着我。我不知道他是否从我进教室看信开始,一直在看我,还是看见我回头看他而看着我。眼睛直勾勾的,是当时我能想的到的形容词,简直让人头皮发麻,眼神炙热而浓烈。
胆小又害羞,小女孩子的天性吧。我只能落荒而逃。
我回头的时候还在想,我是不是也是喜欢他?是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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