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8月8号!”
程诺心中确定了如今的时间,起床穿上了篮网鞋,脚踏实地的感觉让他非常安心,撇了撇嘴,“我不喜欢这个日子!”
“不过今天!”
“却是一个值得开心的日子!”
“久违了,我的爱人!”
“林千雪!”
站起身来。
程诺已经做好了迎接全新一生的准备,看着脚上的农工牌篮网鞋,唯有舒适二字可以形容,要知道其他老师所穿的鞋子,基本都是帝都布鞋和工农牌解放鞋。
而所谓的帝都布鞋。
实际上都是仿制鞋,但舒适度依旧不低,下地干活的村民,基本都是工农牌解放鞋?
不不不!
农工牌解放鞋,那是属于出门访客才穿的鞋,平时干活都是赤脚,或者家里编织的草鞋,而解放鞋还有一个功能。
那就是缝缝补补。
用火钳烫一烫还可以继续用。
这一切的原因。
都是因为他们这里实在太穷的缘故,用本地话来讲,那就是穷得烧蛇,穷得连鬼都怕。
而程诺家。
在这里一片算是有钱的人家,因为老爹和老妈都是知识分子,属于最早的一批知青下乡人员,就是不知道为什么,爸妈选了这么一处山高水远的地方。
都知道。
这个年代教师工资不高。
有城市,镇,乡之分。
实际上在这三方之外,还有一方,才是真正的教育重灾区,他们是比农村教师更惨的老师,而这些老师被称为山村教师。
很明显。
程诺的父母连同他现在,都是从事着山村教师的工作。
当城市里面,同年级的教师。
在八七年这个时期,每月领着七八十,农村教师领着四五十,而属于山村教师的他,三个月可以领到六十五块。
日子不算难过。
但就怕比较。
若不是在这里生长了十几年,加上老妈和大队长岳父等人说服的缘故,程诺绝对不会干这份工作,毕竟他好歹也是轩中毕业。
在这个时代。
不说去教高中,但去镇上教个初中什么的,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到时候转正什么的都要容易很多。
“山村教师这行当是不能干了!”
想到他这一年来执教途中,干的最多的,就是提醒后排学生交学费。
看得最多的,就是村民拿着家里仅有的粮食,来问他,“程老师,您看这几个鸡蛋和粮食,能不能给我家娃子抵学费?”
也看过不少小学生。
在教室门口罚站,罚跪,原因是学费没交齐。
虽然大夏义务教育已经出台,可奈何大夏发展太快,导致在城里的孩子,基本不用为学费发愁的时候,山村里的孩子别说学杂费,就连书本费他们都交不起,于是没书的孩子,就被冠以读“望天书”的称号。
学费虽然免了,但时代在快速发展,书本费,学杂费什么的加起来,实际上比去年还要高几块钱。
对农民而言,那就是要老命的几块钱。
在很多时候透过纸窗。
看到外面有学生走动,他们要么是回家要学费,要么便再也不会回学校。
程诺因为年轻的缘故,这些事情他干不出来,所以他班级里,关于收学生的经费的事情,都是校长在帮他处理。
“难啊!”
回想起学校里的一幕幕,程诺神色有些怜悯,深吸口气喃喃道:“还是带媳妇下海比较好!”
“苦哈哈的在这里教书,实际上根本就没有多大用处,毕竟我教的是小学五年级,而小学在前几年已经恢复了六年制,与我而言根本没啥前途!”
“况且天天看着学生,因为交不起学费而退学,也是一件很非常痛苦的事情!”
再想起当初,中考的时候。
程诺无奈的神色更深了几分,同他一个年级,一个学校近两百名初中毕业生,就他一个人考上了轩中,教学的差异一览无遗。
是学生太笨吗?
还是学生上课不认真?
其实都不是,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师资力量和学习资料的差异太大,农村的中心校和城镇的中校根本没得比。
部分原因则是家庭条件。
不过这个问题。
在这个时代根本没人可以解决,即便是程诺也不行。
而山村和农村的师资,怎么说呢!
一个初中毕业的人,然后去交小学,娶一个小学三年级的媳妇,通过一点点关系,媳妇就可以去交幼儿园,过两年媳妇可以去教一年级,以此类推。
最后通过自学考取资格证,再多过几年,有本事的人还有机会调到镇上执教。
也就是说。
这个时候山村教师的门槛,那是非常灵活!
“没搞头噢!”
想到这些,程诺坚定了下海经商的念头,至于依靠重生者优势,搞伏地魔开发山村那一套,在他们这里根本就行不通。
时代的局限性,地理的局限性。
单单这两个局限。
那就是无解的难题。
“对了?”
“我是不是有个系统?”
程诺走到楼梯口,感觉自己好像遗忘了什么,随后集中精神,直接打开了系统。
别问他为什么这么门清,他当初在飞卢看了那么多小说,可不是白看的,既然都重生了,有个系统好像也没什么不能接受。
“这个系统有亿点拉!”
将系统的功能消化以后,程诺对其给出了一个中肯的评价。
【强身健体丹(终极版):强化体质,塑身效果极强,使用后在一年之内强化身体,一年之后身体强度达到人体极限,亦有百病不侵的功效。】
手里捏着一枚药丸,程诺一脸无语,“这大礼包实在太菜,一张纸一粒药,就没了?”
说完便扔进嘴里。
小腹微热,没不良反应,昨天伤势造成的疼痛感,有快速消失感觉。
他昨天挨了一脚。
当时虽然疼了一下,但是他也撑回了家,谁知这玩意还带反弹的,今天竟然会比昨天还疼?
这让小时候是小正太,长大后是长公子的程诺,当初所没有想到的事情。
他记事以来。
干过的农活,最多就是去地里拔菜。
毕竟爸妈作为教师先生,在生产大队时期,每月一共有六百公分,一家人都用不完。
每个季度还可以领一次工资。
加起来也有二三十块,一家三口怎么都够用,后来有了弟弟妹妹,花销稍微大了一点,但他爸妈的工资同样也涨了一些,所以他们家也算有点钱。
不过也非常有限。
毕竟他们一家,对吃穿这些方面要花不少钱,和同大队的人比起来,程诺十八岁以前就是一个少爷。
虽不是欺软怕硬的人。
但也绝对不是争勇斗狠的人,甚至年少时期的程诺,便养成了温文尔雅的性格,以及文质彬彬的气质。
面对整个大队人厌狗嫌。
四季不着家的杂皮李金拳,程诺除了吃亏别无他法。
“李金拳应该快到了,得去把他打发了才行,这种人多看一眼都觉得浪费时间!”
先将系统的事情放一边。
程诺在一阵哒哒哒的响动中,步履轻松的走下了楼梯,现在他已经感觉不到腹部的疼痛,只觉身体前所未有的好。
下楼之后走了一段距离。
从右手边的侧门走了出去,在走几步便是家里的柴房,又称伙房,作为生火做饭和放柴的地方,家里养的兔子也喜欢住里面。
“千雪姐姐,洋芋熟了没有啊?”
“小东乖,把曦曦带到板凳那边去玩,洋芋很快就可以吃了,到时候我给你拿!”
“姐姐,大锅(不是发音问题,天府大部分地区,小孩子都是喊哥哥为锅锅)怎么还没起来,曦曦要大锅抱!”
没等他进屋,里面的声音便传了出来,程诺脸上露出了由衷的笑容。
“哥哥出来了!”
率先看到程诺的是五岁的程东,只见他一脸惊喜的喊了一声,结果手里搀扶的小妹,瞬间脱离了他的控制。
“大锅锅!”
小妹程曦听到二哥的声音,旋即一把扒拉开程东,张开小手一摇三晃颠颠的朝程诺跑了过去,来到身前抱着程东的双腿,仰着小脑袋,满是萌萌哒的可爱模样,漂亮的眼睛仿佛会说话一般,奶声奶气道:“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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