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都,咸阳。
自从来到咸阳,徐福便经常去咸阳城西门附近的一家食肆吃东西。秦朝重农抑商,这种开在西街上的食肆根本算不上后世所称的饭店,充其量只是过往路人歇脚充饥的驿所。
不过就算如此,在物资匮乏、饮食单调的秦朝,这小小食肆仅有的几种餐食,还是在城内平民以及西城外贫民中深受欢迎。同样是用黍(黄米)、稷(小米)、稻(大米)等寻常六谷所制面食,到了在此经营十几年的老板手中,皆能做出不一样的味道。
食肆最受欢迎的便是岐山臊子面,用料做法都很简单,但是对于底层民众来说,那一抹飘在清汤淡水、寡淡面皮之上的一层油花肉沫,配上各种口味不一的酱料,撒上一些姜末以及野花椒,在当时可以说香飘万里,让人食指大动。
不过徐福就无法享受这种荤腥口欲,他最喜欢的还是老板用土窑烘烤的石子馍和锅盔儿。寻常的石子馍和锅盔儿只是简单的六谷磨成面,放在烧热的石板或者窑坑内直接烤熟,只能趁热柔软的时候吃,一旦时间长冷却下来,这种面食可以藏在身上作为护甲抵挡弓箭。故而锅盔儿这种东西一般做的又大又圆,在大秦强军横扫六国之时,既能作为军粮,又能在某种程度上作为护甲使用。
但食肆老板做的石子馍和锅盔,不知道其中有什么诀窍,烘烤之后喷香松软,甚至还分出甜口和葱香两种口味,深受很多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农户平民喜欢。
除了这几种主食,老板还做的一手葱花姜片小米粥,甚至可以根据食客的要求调整小米粥的浓稠度。
对于徐福来说,皇宫里的饮食虽然品种丰富、食材充足,但绝大部分都是荤腥肉类,对于面食素类的烹饪,宫里的厨子还真比不上这食肆老板,
泰山封禅之事已经过去一年多,徐福已经很习惯在忙完正常工作之后,申时(下午四时)左右到此食肆内点上一张石子馍,半张锅盔,外加一大碗小米稀粥,循例坐在靠着街边的窗户旁,看着外面来来往往的平民百姓,忘却心头那件沉重的事情,享受一天中最为轻松的时刻。
不过这天,他忽然在人头攒动的西街上看到一个貌似很熟悉的身影,让他不免心头一动,习惯性地想卜算这份悸动契机的来由,却忽然想起自己由于在封禅之时消耗太多心力,一年之间并没有恢复多少法力,根本无法卜算,只好无奈地摇摇头,放弃这次机会。
只是,那道身影却让他想起一年前泰山之巅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有些心不在焉地咀嚼着已经失去味道的食物。
“终究是一场憾事。如果他不死,以他的天资入我鬼谷门,怕是要远远超越我。可惜啊可惜......”
他望着窗外不禁叹息,造化弄人。
“老板!有什么吃食?”
老板在后厨忙活,没空理这位进门就吆喝的人,倒是上来一位精瘦的小伙计。
“猪肉臊子面、石子馍、锅盔,还有葱姜小米粥......”
“先一样来一份。”
伙计这才仔细打量眼前这位身穿一身兽皮衣服的年轻人,从沾满泥灰的兽皮靴子和破破烂烂的包裹上不难看出,这是个走了相当远一段路途的外乡人。
不过这样的人在西街这样的地方比比皆是,而且小伙计本性纯良,也没有什么嫌贫爱富的态度。
“客官,你是要带走还是在这里吃啊?”
“怎么说?”
“带走的话,我帮你把锅盔包起来路上吃。要是在这里吃,那这些东西你一个人可吃不了啊。”
“多买你一些东西你还不愿意不成?放心,我要么不吃,要么吃一头野猪都不会吐骨头!”
“行,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你找个地方坐......”
伙计四下张望,发现这食肆内的桌子都已经被坐满,唯独徐福那张桌子就他一个人。
他知道徐福的身份,估计这咸阳城里也没有几个人能招惹到他,也是因为如此,老板在知晓徐福身份的时候,把他当镇店的贵人供着,有他在,城西那帮巡城兵将谁也不敢到他店里来闹事。
所以靠窗的那个座位便成了徐福的专属雅座,就算他几天没来,老板和小伙计也从来不让其他人坐到那张桌子。
到此就餐的年轻人也发现店内除了徐福那张桌子,其他都没有地方,想都没想就直接走过去,大喇喇地坐在徐福对面,看都不看他,随口说一句:“朋友,借个地方。”
小伙计见他直接坐在徐福对面,也知道他是外乡人不知道徐福的身份,本着顾客便是上帝的原则,只好先行给徐福赔不是。
“徐大人,您看......外乡人,不懂事......”
“无妨,与人方便。”
“哎!您大人有大量,我再给您盛碗粥。”
小伙计很机灵,一见事情两全,赶紧拿着碗去盛粥。
“徐大人?”
本来徐福侧着脸望向窗外,并不想和陌生人有什么交集,清雅孤高的他并没有与他人攀谈的兴致,但对面这人直接叫出自己的名讳,还是让他眉头紧皱地把头转过来,想看看到底是谁这么大胆,连秦皇都很少直接这样叫他。
结果不看还好,等看清面前这人那张熟悉又陌生的面孔,惊得他直接站起来,差点就惊叫出声!
“离、离君?你是莫离君?”
“真是你!巧了么不是!我还以为要找你会有多困难!看来我们缘分未断啊!”
“你、你不是......”
“灰飞烟灭?还是尸骨无存?这可是我从读书人那里学到的词。”
徐福惊疑地盯着他看了半天,直到小伙计把盛满的小米粥端来,他才避免别人注意,恢复冷静坐了下来。
他就这样上下打量面前的莫离君,与之前药人的状态相比,他现在更像是恢复成被抓到军营的最开始模样,可又有些不同,样貌更加俊朗,身材更匀称结实,要不是他一身的泥土污渍,活脱脱就是一个士族大家的英俊贵公子,和那个黝黑粗犷的气质完全不同。
就在他怔怔地盯着莫离君时,莫离君却一把将他面前盛粥的簋器挪到自己面前。
“你吃不吃?不吃先给我吃,这一路上净是吃些野果烤肉,实在是受不了。你要还没吃饱,一会我那份粥给你。哎你这粥怎么这么稀啊......”
“你......不像......”
莫离君呼噜呼噜地端起簋器直接把稀粥往嘴里倒,听到徐福的话,嘴角都不擦就直接回应他:“我知道你想说什么,这也是我来咸阳找你的原因。不过现在你得让我好好吃顿饭,吃完再说。”
徐福不可置否,等着小伙计将店里的吃食全都准备好,他又见到让他瞠目结舌的一幕。
半斤重的石子馍,两尺宽的锅盔,两大碗小米粥加上一大碗臊子面,这些听着都噎人的东西,很快就让莫离君风卷残云般地消灭掉,甚至他吃完这些之后,又让小伙计加了一碗臊子面,还要一整张锅盔准备打包。
正当莫离君在消灭第二碗臊子面的时候,忽然如同被定身一样一动不动,随即开始向四周张望。
徐福感觉事情不对劲,连忙问他:“怎么了?”
“刚才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看我,气息让人不舒服。”
“气息......嗯,别吃了。跟我走。”
徐福像想起什么急事,紧皱眉头抓着莫离君的手腕就想出门,可他这能抓起壮汉的力量,对莫离君来说简直是软弱无力,甚至纹丝未动。
“还没给钱呢!来之前我娘说买东西吃东西都要给钱。”他并不清楚徐福为什么如此的心急,依旧慢吞吞地将包袱打开,从中拿出一整块马蹄金放在桌子上。
不远处的小伙计见徐福把这个刚来的外乡人带走,还暗叹此人的好运气,刚进城就能傍上徐福这棵大树,结果收拾饭桌时看见桌上的马蹄金被吓了一大跳,连忙叫来老板把马蹄金交给他,慌里慌张地把事情说了一遍。
也难怪他慌张,这一整块马蹄金能买下十家他这样的食肆,他哪里见过如此离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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