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正,齐步走!”
一声嘹亮的命令。
新军第一师第二团第一营第三连的士兵们打起了一百二十分精神。
“注意,齐步走,谁敢乱了阵型,晚上绕操场跑二十圈!”
“是!”
“出发!”
大街两旁看热闹的百姓。
忽然觉得一阵无形的威压袭来。
还未见到人影,就听到“咚咚咚”的声响。
这是军靴与石板路面碰撞所发出的动静。
“来了来了。”
“王爷的新军来了。”
“快看,好威猛。”
第三连的士兵们,手持加装刺刀的步枪,身着罗刹国野战部队制式冬季战斗服。
头戴电焊盔,脚蹬长筒战斗靴。
昂首挺胸,目不斜视,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
穷纠纠气昂昂的从百姓中间走过。
每到一处,便迎来无数惊呼声。
“光看这军容,就知道是万中无一的强军。”
“能做到这般号令如一,无一人掉队,让人惊叹。”
“连手中武器都一模一样,服装虽奇怪,可一看料子就价值不菲。”
“这等强军,对得起王爷给的二十两银子。”
就在百姓议论纷纷之际。
负责队伍整训的连长下达了口令。
“立正,向左转。”
听到命令的士兵,没有任何犹豫,“哗啦”一下,全体转身,面相看热闹的百姓。
街边站立的百姓突然面对一群杀气腾腾的士兵,不少人口中惊呼,连连后退。
“下面,是军事训练展示环节。”
“陈探,你出列!”
“是!”
话音刚落,一位身材瘦削、浓眉大眼的青年男子,迈着小碎步,快速来到队伍最前方。
不是旁人,正是当初在拖拉机厂工地干活的铁娃。
铁娃是为了隐藏身份的化名。
陈探才是他的本名。
自从那天跟二牛商量要投军后,陈探一有时间便上街打听消息。
征兵的摊子刚开张,他们兄弟二人第一时间报名。
经过简单的背景调查,他被编入了第一师下属的步兵团,担任三等兵。
而二牛则因为体格健壮,直接被前来负责征兵工作的穿越众看中,编到了第二师的尖刀营。
起步便是一等兵待遇。
陈探选择继续从军,原因只有一个。
天下之大,并无他容身之处。
若是在其他地方被查出来是山西镇逃兵,后果不堪设想。
想来想去,也只有这里能让他安然无恙。
其次,宁王给的待遇实在太好。
陈探从未想过,当大头兵,月薪能有二十两。
朱元璋给七品官开的年薪不过一百二十石米,约合一百二十两银子。
一个大头兵,比县太爷拿得都多,这合适吗?
等他真的入了营房,开始正式训练后。
他才反应过来,天底下没有白吃的饭。
这里的训练,太苦了。
朱权想要打造一支强军,所能想到最简单的方式,便是直接复制后世的训练方式。
如果不是他有穿越门,这个想法,在明朝或者说在古代不可能实现。
消耗越大,吃得越多。
上万人连吃带喝,一个月的消耗惊人。
根据戚继光的《练兵实纪》的《辎重营解》记载。
一万人的兵马,三天消耗米三百石、煤三百石、黑豆五百石。
这还不包括饷银,和抚恤银子。
明军中,强军三日一操练。
中期七日一操练,等到了末期,不少边军卫所早已名存实亡,军户沦为将主农奴,不提也罢。
这样做的目的除了节省开支外,也因为军队若是经常操练,极容易发生炸营。
然而,朱权组建的新军,实行的是每日两练。
上午五公里,外加专业体能训练。
下午熟悉武器以及各个军种的各自业务。
刚开始几天,大家伙怨声载道。
他们中绝大多数都当过兵,可也吃不消如此巨大的消耗量。
可自从几个主官给他们掩饰了一下“火枪”的威力后。
所有人员都闭了嘴。
各位师长告诉他们,把这些火枪训练好了,今后的日子里,不管对付何种敌人,大家性命无忧。
当兵打仗死人是家常便饭。
这帮人当兵第一天就有尸骨无存的觉悟。
现在突然有人告诉他们,有了手中的武器,只要不是倒霉透顶,敌人连他们的毫毛都碰不着。
这下子大家兴奋了,没有人希望自己战死。
几位长官又告诉他们,想要学会这种火器,首先得刻苦训练。
唯有这般,才能真正用好手中的大杀器。
大家伙的抵触情绪就这样巧妙化解。
剩下的全是惊喜。
训练完成后,他们发现午饭竟然大鱼大肉,鸡蛋蔬菜应有尽有。
那种惊喜的感觉,不亚于第一次得知自己月薪二十两。
陈探还记得第一次在营房吃午饭的场景。
很多人抓着肉包子,嘴里塞满了鸡肉、猪肉,还眼巴巴望着锅里煮的大骨头。
吃着吃着,眼泪都出来了。
伙食太好了,好的让他们感觉这个世界有点不真实。
二牛还偷偷问过他,皇帝老儿吃的有没有他们好?
陈探没有笑话对方,因为他也不知道。
下午熟悉枪械时,负责教授的军官发现陈探的悟性绝佳。
其他人还在抓耳挠腮记零件的名称,他却毫无障碍的完成了组装。
当时,第一师师长沈明亮立刻注意到了这位天赋异禀的士兵。
他曾经在法国外籍兵团第二伞兵团当过几年兵,见识过各国的特种部队精锐。
却在几百年前的大明,被一个连现代枪械都没见过的土著给震惊了。
陈探还记得师长对自己说的话:“好好训练,你会大放异彩的。”
“新军刚刚组建,各方面还缺军官,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陈探不是很明白。
他只晓得,王爷为了养兵,花了血本。
因为晚饭比午饭还要丰盛。
居然有牛肉。
大明可是明令禁止杀牛的。
王爷这也太…
陈探认识字,可词汇量不丰富,他无法形容心中的感受。
直到吃晚饭后,营中组织扫盲班,他才想起来自己要表达的意思。
王爷也太仁义了,简直就是老天派来拯救黎民苍生的神仙。
一群当兵的,谁也没有想到,自己也有读书识字的一天。
除了陈探一个人外,其余人感觉读书写字简直比训练还累。
这也让一旁观察的沈明亮大为满意。
学习完之后,众人刚准备回房间休息。
却被告知营房为大家准备热水。
热气腾腾的大澡堂内,感受着从莲蓬头里冒出来的热水冲刷疲倦身体的畅快。
陈探觉得,自己这条命。
恐怕必须要卖给宁王殿下。
……
陈探出列之后,立刻摆出战斗姿态。
连长大喝一句:“竖靶子!”
随即,几名士兵扛着稻草人树立在距离陈探大约一百步的地方。
紧接着,有人拿着一副上好的明军铠甲给稻草山披上。
然后在稻草人内部塞了一只被绑住腿的公鸡。
“瞄准,射击!”
作为全师枪法最好的士兵,陈探这次作为牌面,上街来给老百姓展示一下新军的风采。
虽然事关新军在百姓眼中的第一印象。
朱权却并不会为了面子而作假。
权当是测试一下沈明亮极力推荐的“兵王”成色有几分。
陈探端着步枪,屏气凝神,按照教官教授的射击技巧,左膝跪地,右手持枪,单眼看准机瞄。
“砰”
一声巨响。
7.62毫米步枪弹,毫不费力的将盔甲撕裂。
里面的公鸡,惨叫一声,当即被分成两半。
等士兵将那只鸡的残骸和铠甲拿到百姓面前那一刻。
四周响起无数倒吸凉气的声音。
陈探嘴角微微上扬。
他知道,今天过后,长官会兑现他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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