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晓天在案发现场转了几圈,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
想着要去西岳峰里看看,但是薛奴和老魏对当地情况也不是太熟悉,还是作罢。
倘若西岳峰里真有一批死士,他们有本事出来劫镖,自然就有应对问上门来的人。
这事,还得从长计议。
闵晓天正要离开的时候,一阵风吹来,突然闻到了一股怪味。
闵晓天抽了抽鼻子,问魏尚红:“老魏,你闻到没有?”
魏尚红使劲抽着鼻子嗅了几下,说:“老板,闻到了。”
闵晓天觅着眼睛,赶紧衣袖掩鼻,说:“难道,这就是迷烟的味道?”
心里警觉,一只手赶紧放在衣袋里,攥紧了手枪。
就算被什么软骨散迷倒在地上,开枪的力气总是有的。
魏尚红却敞着大嘴巴说:“不是,这个味道昨晚上也有,而且还持续了很久,但是我敢断定,这不是迷烟的味道。”
闵晓天松了一口气,再嗅,怪味越发浓烈。
于是顺着那股子味道觅去,走向西边更茂密的松林。
老魏和薛奴一左一右小心翼翼贴近。
很快,闵晓天就发现了地上残留的粉末。
蹲下身子仔细研究。
老魏和薛奴也蹲下身子,却看不出半点端倪。
“老魏,你以前做捕头也算是见多识广,知不知道这着粉末是什么东西?”
魏尚红就有模有样地用手指蘸了一点粉末放在鼻子底下仔细闻,眨巴着眼睛寻思了好一阵。
无果。
就准备把粉末放在舌尖上品尝一下。
薛奴当即制止。
“魏大叔不可,万一有毒。”
老魏白了薛奴一眼,装大。
“你魏大叔何许人已,想当年,在做捕头之前也行走过江湖,什么毒没见过?”
“大叔我只需一闻,就知道有毒没毒。”
说罢,当真放了一点在舌尖上。
不料舌头还没来得及转动,立即就呸了起来。
“哎哟,好难受!”
闵晓天紧张地问:“怎么个难受法?”
老魏挛着舌头说:“火辣辣的。”
舌头和嘴皮劈里啪啦大战几十个回合,又说:“但是,又不是辣椒的那种辣。”
闵晓天也蘸了一点粉末在手上,放在鼻子下闻。
因为有老魏的前车之鉴,所以没有放在舌尖品尝。
他可没有行走过唐朝的江湖,没有试毒的本事。
闻了半分钟,心里突然大惊。
“唐朝,居然就有了这个东西?”
老魏看着闵晓天的表情,也大惊。
主要担心自己舔了慢性毒药。
“老板,这是什么东西?”
闵晓天不屑地说:“说了你这个捕头也不懂,这个东西叫做硝石粉,是制造火药的原料。”
老魏一脸懵逼:“啥叫硝石粉?啥叫火药?”
闵晓天就说:“这不怪你,这个时代根本就没有火药,所以你不知道硝石粉也是自然的。”
“硝石,是一种矿物质,有时候也会自燃,和硫磺、木炭等混合在一起就能制造炸药。”
老魏打破沙锅了:“炸药,又是什么东西呢?”
对于化学品这些东西,闵晓天原本不感兴趣,是因为读了法律系,想着以后打官司搜集证据需要,才后补的。
他说的这一通,老魏的确不懂。
闵晓天就耐着性子给两人解释:“炸药啊……就是……会爆炸的一种东西,威力非常大!”
“能在极短时间内剧烈燃烧和爆炸,炸药爆炸时,能释放出大量的热能并产生高温高压气体,对周围物质起破坏、抛掷、压缩等作用。”
“用一定的量,连城墙都能炸开。”
想着前几天开枪差点要了田青的命,就又补充说:“我那个铁疙瘩里面喷出来的子弹,里面就有炸药。”
“就是因为炸药的威力,那子弹才能隔着几十丈的距离,打穿人的脑袋。”
虽然老魏也算是有点名气的捕头,在文水县的时候也破过一些奇案,但是武则天时代,的确没有火药。
所以,闵晓天说得再多,他还是一脸懵逼。
再问下去,也是枉然。
但是闵晓天却越发纳闷了。
京郊五十里外的陈家坡黑松林里突然出现硝石粉,难道是有人要制造炸药?
或者制造火器?
不可能啊!
火药的发明虽然起源于唐朝,不过也是后唐时期了。
而且唐朝时的火药武器实际上只是用投石机发射的炸药包,用来在城战的时候轰炸敌军。
最早的管形火器是宋朝的陈规发明的,距离武则天时代还有两百多年的时间。
附近的山上有硝石很正常,但是,是谁把硝石打成分弄的?
这样做的目的何在。
硝石又称焰硝、钾硝石等。
无色、白色或灰色结晶状,有玻璃光泽。
除了是制造火药的原料之外,还可用作颜料。
但是出现在黑松林里的硝石粉,自然不会是颜料那么简单。
闵晓天也懒得细想,小心翼翼抓了一把硝石粉装好,带回去好好研究。
……
第二天一早,太平公主突然来到了闵府。
一进门就大声嚷嚷:“天子脚下皇城根儿,谁有这么大胆,敢动我太平镖局的镖?”
那口气,好像镖局是她的第二产业。
闵晓天纳闷:他一直叫相关知情人员守口如瓶,在自己没有弄清是谁劫镖,在侯三没有消息之前,不要对外泄露失镖的信息。
没想田青还没来兴师问罪,太平公主却先赶来了。
于是急忙上前对太平公主说:“公主不必紧张,晓天正在查呢。”
太平却气愤难平。
“谁吃了豹子胆,难道不知道太平镖局用的是本宫名号吗?敢劫走太平镖局的镖,就是和本宫过不去。”
闵晓天无奈苦笑:“公主,太平镖局还没有开张呢,所以,太平镖局的旗号还没有打出去。”
太平:“那也不行!那个什么陈家坡,距离京都不过五十里,居然就有人劫镖,这不是打我大唐盛世的脸吗?”
闵晓天差一点就点头说就是就是。
笑了笑就说:“也对,这不仅是打大唐盛世的脸,更是打我闵晓天的脸。”
太平愣了一下,突然奇怪地看着闵晓天:“公子的脸,居然能和大唐盛世相提并论?”
闵晓天不爽了。
心说,唐朝是你家的,不是老子家的。
老子的脸就是老子的脸,对于老子来说,老子的脸大于一切。
不过,暂且不论太平这个公主的身份,至少闵晓天把她当朋友了。
赶紧说:“公主说得对,晓天的脸自然不能和大唐相提并论。”
“但是镖是晓天弄丢的,晓天会想办法挽回这个脸面。”
太平倔起来了:“不!太平马上给大理寺打个招呼,让他们务必破案。”
“太平倒要看看是何方神圣,居然敢在太岁爷头上动土。”
闵晓天想着那硝石粉的事情,就不想让田青插手。
赶紧说:“公主,你要是信得过晓天,就让晓天亲自破这个案子。”
“要是信不过……反正太平镖局也还没开张,第一单生意就翻船了,镖局索性就不开张了。”
“晓天就一心一意地开个侦探社!”
这下,太平慌了。
“好好好,就由你亲自破案,给你十天时间。”
“至于侦探社什么的,缓一步再说。”
闵晓天纳闷了:“公主是代表朝廷,责令晓天限期破案?”
太平顿时懵了。
普天之下,就连她老爹老妈,皇上皇后都不会用这种口气和她说话。
因为当爹当妈的,都疼着这个小女儿呢。
其他官员,更是招惹不起这个刁蛮公主。
至于平民百姓嘛,得罪了太平公主,只有死路一条。
闵晓天现在也算是唐朝一个平民百姓,如果一定要和百姓有点区别的话,那么就是一个亿万身家的百姓。
他就敢用这种口气和太平公主说话。
而且,太平公主还拿他没办法。
谁叫他们两人,彼此都是对方的救命恩人呢?
而且他一个公主,还得可怜巴巴地央求闵晓天。
“不是不是,公子你想多了。”
“是这样的,太平不是再过十多天就要成婚了吗?太平希望在成婚之前,公子的镖局能够开张。”
闵晓天一愣,顿时有些许的伤感。
“恭喜公主就要成为人妻了。”
“但是,公主成婚和镖局开张没关系啊!”
“公主肯定会选择良辰吉日成婚,要不,镖局就在公主成婚那天开张吧……”
不等闵晓天说完,太平公主又着急了。
“公子你又想多了。”
“太平一旦成婚之后,就不是自由之身了,以后和公子在一起的时间就很有限。”
“所以,太平希望能在成婚之前,为太平镖局剪彩。”
“对了,你那个侦探社也叫太平侦探社吧,和镖局一道开张,免得到时候,太平不能参加侦探社的开张典礼了。”
闵晓天的伤感陡然加倍。
古代的女人,一旦成亲之后,就只有相夫教子的职能了。
太平公主也不例外。
她身为公主,要出门参加什么典礼倒是没人敢拦,但是频繁外出,丈夫多虑都是次要的,对她的名声也不是太好。
就连现在和闵晓天接触频繁了,赵顺一个外人都看不下去。
以后,还会见到太平公主吗?
太平说罢,也是很伤感。
不想逗留,怕在闵晓天面前突然落泪。
转身就走。
衣袂飘飘,随风散来一股奇怪的味道。
闵晓天当即大惊。
谁把硝石粉洒在了太平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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