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逃跑的正是格伦。
理论上,以格伦速度,很快便会从尸群逃离。
不过,前方有行尸阻拦,让他不得不浪费体力进行躲闪,错过太多逃离机会。
随着时间推移,格伦逐渐绝望。
腿脚因为飞速奔跑变得异常沉重,胸口也开始喘不过气,他体力即将耗尽。
行尸无惧疲倦,前方有拦路行尸,身后不断传来的腐烂气息,两者相加,不断冲击他的脑海。
就在他准备放弃之时,异变突生。
“砰”
前方阻拦自己的行尸,毫无征兆的失去脑袋,直挺挺躺在地上。
连续几声枪响,周围几只拦路行尸尽皆倒地,格伦周围,清理出一小块安全空地。
拐角处,一个骑着骏马的雄壮男子飞速驶来。
“嘿,跑酷男孩,看样子你需要帮助。”
希望出现,格伦腿脚仿佛注入一股新的力量,飞快向前冲去。
“驾”
驾驭战马,从侧面冲出,手中利斧挥舞的密不透风,将拦在前方的行尸尽数砍碎。
行尸如同麦子一般纷纷倒下,前方行尸阻拦着身后行尸的脚步,王猛周围出现一片无尸禁区。
格伦眼睛伸直,满脸不可思议。
要不是喘的跟狗一样,他非得大声叫好。
“上马。”
一把抓住格伦肩膀,如同抓小鸡一般,将他横放在马背上。
“喔,咳咳”
格伦腹部压在马背上,有些岔气,痛苦的咳嗽着。
不过,面露兴奋,再也抑制不住内心喜悦。
他成功活了下去。
“吼”
身后行尸汹涌而来,身前还有几只不开眼的堵路。
“杀”
王猛奋力一劈,击退紧跟着的行尸,快马一鞭,消失在茫茫尸海。
一路疾驰,策马奔腾,偶尔一些挡路行尸,也被王猛随手砍成两半。
“噗嗤”
献血飞溅,格伦被溅的满脸鲜血,本就倒霉的他顿时变得凄惨无比。
一路火花带闪电,有王猛这狠人左右开刀,他们顺利甩开行尸,逃到城市边缘。
“嘿,你还好吗?”
格伦横趴在马背上,如同一肥肉一般,惨兮兮回答道。
“还好,没有生命危险,谢谢你救了我。”
“没关系,你该下来了。”
王猛突然道。
“什么?”
在格伦一脸闷逼中,他被拽下快马。
“都安全了,没让马骑着你就不错了,想啥呢。”
王猛没好气瞥了他一眼,翻身下马。
这马是能日常骑的么,这是关键时候保命的东西。
“格伦,来自高句丽。”
“王猛,来自汉国。”
“嘿,谢谢你兄弟,差点我就死在行尸口中。”格伦一脸后怕。
“在北美,还是如今情况,遇见一个黄皮肤人不容易,不是么。你刚才怎么会陷入尸群包围,不要告诉我你在给他们送外卖。”王猛呵呵一笑。
“实不相瞒,末世以前我是亚特兰大的外卖员。不过,这次事件完全是因为突发意外,我和我的团队走散了,约定在基地集合。
老兄,现在城市是行尸的天下,只有外面才有生路。我们的基地在西北几英里的废弃矿场,那里二十多人聚集,没有行尸,那里非常安全......”
对于王猛,格伦有天生的好感,很快便将营地之事吐露出来。
不仅是因为刚才对方救自己一命,还有就是肤色和文化。
虽然说,汉国人瞧不上高丽人,高丽人也瞧不上汉国人。
但是在末世之下,以前恩怨都可以一笔勾销,相互扶持,好好活着才是硬道理。
在一帮黑白分明的人种中,两人肤色相同,文化也是一脉相承的儒家文化,自然更容易团结到一起。
当然,这也就是末日初期,人心比较淳朴,他没有见过末日中的人心险恶。
否则即使有救命之恩,格伦也要长一百个心眼。
格伦说完,王猛也将自己等人目前情况交代出来。
“格伦,我这边还有三个人,两个大人,还有一个孩子。来亚特兰大寻找幸存基地。
本来打算我先探查情况,然后接他们去基地生活,现在看来目的达到,不过...二十多人的幸存基地,也还可以。”
队于格伦,王猛好感更甚。
行尸走肉中,他是瑞克团队的执行者,也是瑞克铁杆心腹。
在他被尼根爆头时,王猛可是偷偷掉了几滴眼泪,甚至直接弃剧。
格伦都死了,还看个毛。
一路走走停停,很快便穿过大桥,走出城市范围。
通过对讲机,将正在清理房屋的瑞克等人叫来。
“抱歉,让你们白忙活一场,我找到了聚集地,晚上我们去基地住。”
“啊哈哈,听起来这是好消息。”
几人大笑,携带着行李,开着用布头包裹着拖拉机,向北方行驶。
小车在前方探路,包裹布头的拖拉机在后面跟随。
瑞克一脸沉默,满脸纠结的开着车辆。
王猛手掌落在对方肩膀。
“嘿,兄弟,放轻松一点,说不定他们就在那里。”
“呵呵”
瑞克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
怎么可能那么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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