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凡写完,摆了摆手,示意直播间的水友们,不要那么激动。
接着讲述案例。
“今天我们要讲一个案例,可以为大家提供一个思路。”
“老规矩,当事人用张三代替。”
…………
“都懂都懂,法外狂徒张三嘛!”
水友调侃了一句,接着,将注意力放在了张凡叙述的案例上。
只听,张凡开口讲述案例。
“张三将钱存在了银行里,他的父亲要做手术,急用钱。”
“于是,前往银行取钱,但是碰巧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了劫匪。”
“劫匪,冲进银行,大喊一声趴下。”
“然后把银行内所有人的钱都抢了,并且还让银和人员将银行的钱拿出来,一并抢了。”
“可是劫匪人手不够,速度不够快,于是找到了张三。”
“让他也参与了进来。”
“张三愿意吗?肯定不愿意啊。”
“但劫匪却说,你不愿意我就毙了你。”
“面对这种情况,张三无奈,跟着一起抢了。”
“事成之后,跟着劫匪,一起离开了。”
“事后。”
“劫匪见张三这么猛,于是大腿一拍,说,兄弟跟着我混吧,以后少不了吃香的喝辣的,张三拒绝了,他只想拿回自己的钱。”
“劫匪也没有强求,知道他的情况后,把钱给了张三,甚至还多给了500。”
“张三拒绝了,将500还了回去。”
“可好景不长,在刑侦大队抓捕下,劫匪落网,张三被抓。”
“最终,张三以抢劫罪,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罪等数罪,被提交上诉。”
“张三不服,说,我只是把我的钱取走,怎么就成抢银行了呢。”
描述完案例,张凡又在背后的黑板上写了一句标题。
【张三该怎么为自己做无罪辩护?】
这个标题一出来,直播间的弹幕瞬间少了许多。
大多数在思考。
另一边。
法大专业教室中,冯雪梅扶了扶眼镜,仰头看向直播投影。
然后,又看向座位上的学生们,开口道。
“你们觉得张三该怎么为自己无罪辩护?”
讲台下有同学举手发言。
“老师,我觉得应该以张三的目的出发点来为张三做减刑辩护。”
“他的主观意愿是,取出自己的钱,给自己的父亲看病,一开始本身没有想要抢劫的意愿。”
“所以,于法于情,可以做减刑辩护。”
“但是无罪辩护……估计不行。”
一个男同学站起来,思考了一会,摇了摇头回答道。
“老师,对于这个观点我不同意,虽然说他一开始并没有抢劫的意愿,但是他最终还是和劫匪同流合污了。”
“这也就说明了他的主观意愿是抢劫。”
“并且。”
“更重要的一点是,他拿了那钱,所以应该与劫匪同罪。”
“减刑辩护不可能,无罪辩护,更不可能。”
另一个女学生站了起来,反驳了对方的意见。
“张三有罪,不可以减刑…无法脱罪…”
“张三主观意愿并没有……有情可原,法律应当着重谅解……”
…………
教室内,学生们争论不休。
可是结果非常的统一,那就是根本不可能做无罪辩护。
冯雪梅挥了挥手,示意同学们停下讨论,然后看向暮云儿,笑着道。
“云儿,对于这个案例,你有什么样的看法?”
暮云儿是她的得意学生,她很看重。
有意去培养穆云儿。
所以,特意的询问了暮云儿的看法。
暮云儿轻挑了一下眉毛:“老师,我之前在查找法律案例的时候看到过这么一个类似的案例。”
“是最高法院判决的。”
“辩护律师,是红圈的律师,但,最终,无罪辩护败诉。”
“我的看法也一样,不可能做无罪辩护。”
冯雪梅取出一根铅笔,在记事本上,将张凡描述的案例记了下来。
“那如果让你做有罪辩护,你觉得你可以打赢这个张三吗?”
暮云儿点了点头,然后在冯雪梅的示意下,进入直播间弹幕。
开始做有罪辩护。
“第一点,法不容情,即使张三在第一时间是拒绝了的,可是最后也选择了妥协。”
“第二点,张三并没有通过合法途径,去取自己的钱,虽然无知,但是同样触犯了法律。”
“第三点,从主观意愿上来讲,张三接受了劫匪的分赃,那它就自动归属为一个同伙的身份。”
“根据法律条文规定,张三对于对公共安全有重大危害,重大抢劫罪。”
“应当。”
“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判处力度,与作案动机,自首,立功相关。”
“无罪辩护,不可能!”
暮云儿通过弹幕的方式打了出去。
读者老爷投了数据,作者就像生产队的驴一样有劲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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