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帝国之世界巅峰 第九十四章荷兰东印度公司

明帝国之世界巅峰 笑看风云客 军事历史 | 架空历史 更新时间:202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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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东印度公司是建立于17世纪欧洲的大航海时代,当时的欧洲各国兴起海上刻有荷兰东印度公司标志的钱币冒险,探寻世界地理,更发展外海的商机。

16世纪的葡萄牙在东南亚地区已有殖民地与商业发展,1560年代,一群荷兰商人派浩特曼(CornelisdeHoutman,-1599)至葡萄牙刺探商情,浩特曼回国后这群商人便成立一家公司,利用这个资讯往东印度地区发展,从1595年4月至1602年间,荷兰陆续成立了14家以东印度贸易为重点的公司,为了避免过度的商业竞争,这14家公司于是合并,成为一家联合公司,也就是荷兰东印度公司。荷兰当时的国家议会授权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起好望角,西至南美洲南端麦哲伦海峡具有贸易垄断权。

荷兰东印度公司由位于阿姆斯特丹、泽兰省的密德堡市、恩克华生市(Enkhuizen)、德夫特市(Delft)、荷恩市(Hoorn)、鹿特丹市(Rotterdam)六处的办公室所组成,其董事会由七十多人组成,但真正握有实权的只有十七人,被称为十七人董事会(HerenXVII),分别是阿姆斯特丹八人、泽兰省4人,其他地区各一人。

荷兰东印度公司是第一个可以自组佣兵、发行货币,也是第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并被获准与其他国家定立正式条约,并对该地实行殖民与统治的权力。荷兰东印度公司在爪哇的巴达维亚(今印尼的雅加达)建立了总部,其他的据点设立在东印度群岛、香料群岛上。

到了1669年时,荷兰东印度公司已是世界上最富有的私人公司,拥有超过150艘商船、40艘战舰、五万名员工、与一万名佣兵的军队,股息高达40%。认购股份的热潮时,荷兰东印度公司共释出650万荷兰盾供人认购,当时的10盾约等于1英镑,而1660年代荷兰一位教师的年薪约280盾,光阿姆斯特丹一地就认购了一半的股份。

1619年科恩(JanPieterszoonCoen)被指定为东印度公司总督.这是一个极有远见的人,他看到了把公司变成亚洲一支力量的可能性,为此他不惜残暴地使用武力。1619年科恩来到巴达维亚建立了公司新的总部.为了建立对丁香贸易的垄断权,他将班达群岛上的(BandaIslands)原住居民杀死或赶走。

科恩第二次成功的冒险是成功的建立起了亚洲国家贸易体系,将其贸易足迹延展到日本,高丽,天朝等。1640年公司获得了斯里兰卡的加勒(Galle),赶走了葡萄牙人,从而打破了葡萄牙人的肉桂贸易垄断,1658年公司围攻斯里兰卡首都科伦坡,到1659年葡萄牙人印度的沿岸据点都被荷兰人夺去。

1652年公司在好望角建立据点,以为公司来往东亚的船员进行补给,这块据点后来变成为荷兰的开普殖民地(CapeColony).此外荷兰还在波斯,孟加拉,马六甲,暹罗(今泰国),天朝大陆(广东),福摩萨(今弯弯),印度马拉巴海岸(MalabarCoast)和科罗曼德海岸(CoromandelCoast)。

不过1662年郑成功将荷兰人赶出了弯弯,到1669年公司已经成为有史以来世界上最富有的公司,拥有150条商船,40条战舰,50000名员工和10000人的私人武装,公司投资的收益率为40%。

荷兰东印度公司原先在澎湖附近活动,但当时天朝明朝政府认为澎湖为其领土,使得荷兰人于1624年转而到当时未有实质政府统治的福尔摩沙(今弯弯)大员(今台南市)设立据点,占领弯弯的期间由1624年至1662年。当年的建筑如热兰遮城、普罗民遮城等仍留至今,唯多已倾圯。

弯弯安东尼堡(FortAnthonio占领弯弯的目的是为对天朝、日本、高丽与东南亚据点的枢钮,并垄断马尼拉(西班牙殖民地)与天朝间的贸易。主要的输出贸易内容包括砂糖、鹿皮、鹿肉、鹿角、藤、米,转运贸易内容包括荷兰的金属、药材,巴达维亚的香料、胡椒、琥珀、麻布、棉花、锡、铅,天朝的丝织品、陶器、黄金。

以鹿皮为例,在1634年到1638年短短四年之间,由弯弯输出到日本的张数由十一万张成长到十五万张。到了1658年,弯弯砂糖的输出量已经足够供应日本与波斯的需要,并增加巴达维亚为输出对象。

荷兰东印度公司亚洲约有35个据点,日本据点的获利为38.8%排名第一,第二名即是获利25.6%的弯弯,但荷兰东印度公司在这些地方的获利主要是配送给荷兰的股东,而非用回馈当地人或用于当地的建设。

当时在弯弯经营贸易的国家除了荷兰,尚有日本人,鉴于日本人的经济竞争,荷兰遂对日本商人课征10%的税,引起双方不满,甚至发生滨田弥兵卫事件,1628年两方终止贸易,1632年才又恢复,但日本在不久之后进入锁国时代。除此之外,因为荷日两方政府对于其所有领地都有司法权执行的权力,为此两方也发生过冲突。

在荷兰人占领弯弯之前,汉人与日本人就在弯弯从事走私贸易。荷兰人占领弯弯之后,日本商人与荷兰商人在台湾竞逐汉人货物,因此存在着相当大的利害冲突。1625年起,荷兰统治当局开始向来弯弯的日本商人课征一成的货物输出税,但因为日本人较荷兰人早来台从事贸易活动,且此时荷兰货物输入日本享有免税优惠,因此日本人拒绝向荷兰人纳税,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同年,日本人所购得的一批生丝,因拒绝纳税而遭荷兰统治当局没收,双方关系更形恶化。

1626年,日本人滨田弥兵卫带领船只到弯弯买生丝,并欲向荷兰当局借用帆船到福建运回货物,但均遭到荷兰当局拒绝。是时滨田弥兵卫知悉新港社原住民不堪荷兰当局的虐待,对荷兰心生不满,因此在1627年引诱该社十六名原住民回到日本,准备鼓励江户幕府采取反荷作为。

1628年春天,滨田弥兵卫再度率船来台,同行者共四百七十名,其中包含先前十六名原住民。此时的荷兰弯弯长官为彼得·奴易兹(PieterNuyts),他在滨田抵台前获密报日船载有士兵及大炮、刀枪等武器,因此在日船抵台之际派员登船检查,果然搜出大量武器及火药,因此荷兰当局便将武器及火药全数扣留,并软禁滨田将近一周,十六名原住民遭到下狱。

之后滨田提出发还武器及火药、释放十六名原住民、提供船只赴福建取货、准其回日本等要求,但均为荷兰当局拒绝。滨田因此采取暴力措施,率领数十名日本人闯入彼得·奴易兹住处,挟持彼得·奴易兹及其儿子。后经双方协商,以彼得·奴易兹之子为人质,随同滨田返抵日本。

日本方面在滨田返抵日本后,将彼得·奴易兹之子及荷兰船员下狱,并封闭荷兰在平户的商馆。荷兰虽数度向日本交涉恢复通商事宜,但都未成功。巴达维亚方面感到事态严重,在1629年将彼得·奴易兹撤职,并宣判其两年徒刑。1632年,荷兰将彼得·奴易兹引渡至日本监禁,荷兰人在日本的贸易才获得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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