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的时间转眼就过去了。
叶秋这几天时间没有下山,最终找到了三株山参。
根据颜色和体型,年份最长的一株差不多百年了,另外两株也有三十年左右的时间。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罕见的草药,背包装的满满的。
选择在另外一条路线下山后,叶秋准备先随便找个村庄,洗洗身子,总不能跟野人似的回家吧。
走了半天,才到一个普通的小村庄。
“站住,你是什么人?”
一名扎着两个羊角辫,瞪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穿着大花棉袄的小姑娘拦在进村的路上。
此人正是秦淮茹的表妹,秦京茹。
“你好,我是叶秋,上山采药刚回来。”
此时叶秋身上确实很乱,衣服都看不出原本的颜色。
没办法,人们都在集体劳作,山上人迹罕至。
刚上山还有路走,后面几乎是边开山,边前进,而且还要挖山参。
特别是背上鼓鼓囊囊的背包,很难不让人怀疑是投机倒把的坏分子,甚至还有可能是逃犯。
“采药?你是医生?”秦京茹欣喜道。
“虽然还没有正式成为医生,但我确实懂医术。”
“那你肯定会看病了?”
“对。”
“那你能乡亲们看看病吗?”
这个年代,医生很少,虽然行医必须要有医师资格证书,但是大部分地区还是普通的郎中看病。
特别是乡下,这类人大多是家传,没有渠道,也没有时间考证。
叶秋也不差这点时间,既然路过,就帮他们看一下吧。
“你能先帮我找几件衣服吗?我可以出钱买。”叶秋问道。
“出钱买?多少钱啊?”
叶秋乐了,这个秦京茹跟剧里的一样,见钱眼看。
其实不能以此认定秦京茹是坏人,在任何一个年代,谁不需要钱呢。
“哈哈,五元钱,怎么样?”
听到五元钱,秦京茹两眼放光,非常高兴,但是很快就收起笑容,警惕着看向叶秋。
“你可不要骗我,我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丫头。”
“你先把钱拿出来。”
叶秋放下背包,从里面拿出赚钱的小包。
“你真的是医生啊,这个我认识,是金银花!”
看到一背包的草药,秦京茹相信了。
“想不到你还认识金银花,有见识。”
“哼,早给你说了,不要拿我当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丫头!”
“好好好,给你钱,你看下是五块钱吗?”
秦京茹接过纸币,拿起来对着太阳仔细看了好几遍。
确认是真币后,笑的两个小酒窝都露了出来,这才安心的放在了棉袄里面的口袋里。
当注意到叶秋盯着她看时。
秦京茹瞬间收起笑容,一脸正经的说道:
“来吧,我给你的是我爸的新衣服,你挺高的,可能有点小。”
叶秋大概就穿这一次,还是自己的衣服穿着舒服,于是说道。
“没问题,下次你去城里再把衣服拿回来都行。”
“真的?”秦京茹强行摆出的严肃脸又因为叶秋这句话笑了。
“真的。”
“可是,我怎么知道你住在哪里呢。”秦京茹小声问道。
“你可以问我啊。”
“哦,那你住哪里?”
“南锣鼓巷的四合院。”叶秋答道。
“南-锣-鼓-巷。”
秦京茹一字一字的念道,要把这个地址记下,突然想到。
“我姐也在那里住,你认识我姐和我姐夫吗?”
认识,我当然认识了,你姐夫的腿还是我锯的呢。
“认识,我们是邻居。”
“好,那下次我去我姐家,去你那里拿衣服,不过我可不退钱啊。”秦京茹感觉赚了大便宜,提醒叶秋道。
“对了,我叫秦京茹。”
“好。”
交易结束。
秦京茹带着叶秋回了家,让叶秋感到奇怪的是,竟然感受到了几道嫉妒且带有恨意的目光。
稍一分析,就得到了原因。
秦京茹也算是十里八乡的漂亮丫头了。
上门说媒的快把门槛都踩破了。
可是秦京茹的目标是像她姐秦淮茹一样,嫁到城里,以婚姻为手段,跻身城里人。
在原著中,秦京茹成功了,而且她所在的村子,十年后也算是城区了。
就算她不嫁到城里,早晚也是城市户口。
但是叶秋却发现了这个世界与原著是不一样的,比如地形,还有很多的细节都不一样。
不能以原著的变化来看待整个世界,一切还是要依据事实而行啊。
简单梳洗一番,换上新衣服,叶秋的气质显露出来。
秦京茹看着叶秋,心想,这跟刚才那个野人是一个人吗?
他与表姐是邻居,那肯定也是城里人,如果我能嫁给他,不就是城里人了吗。
想到这里,秦京茹很激动,这么帅气,加上城市户口,正适合我。
我要展现优秀的自己。
“你还没吃饭吧?”
“嗯,没有。”
“那你先休息,我去给你做饭,吃完后,乡亲们也下工了,到时正好看病。”
说完,秦京茹就要大显身手了,必须让叶秋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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