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狂战士是男爵,可台下的血族们除了那些平民赌徒,剩下的要不是有家庭背景的,要不就是自己本身也是男爵甚至是子爵。
毕竟穷人可没资格来这里。
大部分人开始怒骂狂战士,甚至有血族扬言要弄死他。
说到底他虽然是个男爵,可如果身家清白,有背景的血族谁会来这里当斗士呢?
血族的生命悠长,所以他们更怕死,谁会愿意刀尖上舔血呢?
这里的斗士除非一直不败,能给斗场带来噱头和丰厚的暴利,斗场的主人自然会保护你。
可一旦你输了,就会被踢开,无人问津。说到底,不过一个小小的男爵罢了。
尽管星落城只不过是血族三百多座城池里的一座不起眼的小城,但男爵真的不算什么。
对于血族的上层社会来说,别说男爵,子爵也不过是比普通血族强壮一点点的爬虫罢了。
有些平民血族一生也到不了的高度,那些高位血族的起点就是他们的终点。
狂战士一脸颓败的斜靠在铁笼边上,眼神充满灰败。
刚刚他还是众人尊敬的男爵阁下,现在却仿佛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虽然他早就知道这一天迟早回来,但当失败真正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依然彷徨,无助,还有害怕。
“唉,这就是血族啊,弱肉强食的社会啊!”林煜不由的感慨道。
不过他倒是也不同情狂战士,毕竟他打倒的对手下场绝对不会比他好。
起码,他只要留在斗场就还能活着。还可以继续战斗下去,运气好说不定还能重新崛起。
现在不过是赚不到血晶罢了。
狼人则被重新带上镣铐关回原先的铁笼子里,似乎注意到林煜一直在看他,那狼人在被关进去的前一刻还回头看了看林煜。
眼神中有一些疑惑和不解,当然更多的还是对血族这个种群的仇视,林煜也不例外。
等林煜去兑换血晶的时候,拿到了足足一百颗血晶,连负责给他数血晶的侍者都羡慕的直流口水。
“这家伙的运气真好啊!”侍者心里嫉妒的想着。
亚伦同样看着林煜的血晶眼珠子转个不停,心里蛮不是滋味……
虽然他也没基本输,但短暂的庆幸过后就是后悔……
林煜斜睨了他一眼,扔给他十五颗道:“还你了,现在我不缺钱了,多出来的两颗就当是利息,你不用帮我找工作了。”
林煜正愁没有借口拒绝亚伦又不让他怀疑到房东身上去,现在正好瞌睡有人给递了个枕头。
谁会没事愿意被别人宰呢,林煜可不想当打工人。
亚伦正要朝林煜挤眉弄眼的说什么,就看到有一个侍者小步朝林煜跑过来。
小声道:“先生,我家馆主想见见你,当然您可以选择不见。馆主只是对您有点好奇。”
“噢,为什么找我?”
林煜挑了挑眉头道。
“这我就不知道了,请您放心,我家馆主对您没有恶意,而且,区区一百个血晶罢了。”侍者还是尊敬道。
不过林煜倒是从他的话里听出了自信和底气。
“也对,刚刚的狼人被摘下镣铐都不敢反抗一下,看来这里至少有比他强的多的血族。”林煜暗自想到。
他不觉得自己打不过狼人,但也不会比狼人强多少。那馆主要真想对自己不利根本不用这么麻烦。
想通了这些,林煜坦然的整了整衣服,就跟着侍者走向二楼深处。
临走前还不忘对亚伦说道:“咱俩以后可没什么关系了,有事没事都别来找我了。”
留下了欲言又止的亚伦……
“难不成这家伙还有什么背景?算了,我堂堂亚伦巡查会赖上你?!真是可笑……”
林煜经过了长长的楼道,二楼楼道内的墙壁上居然挂着华夏的山水画,而不是欧洲区具有传统血族风格的油画。
林煜一个转角被带到一个橡木门前。
侍者轻轻敲了敲门,道:“馆主,人带到了。”
“进来!”
一个厚重的声音响起,用的还是传统的华夏语。
“这是遇到老乡了?”
林煜提起了兴趣,在遥远的欧洲区听到华夏语让他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侍者将林煜请进门后就识趣的离开了。整个房间里就剩下林煜和格斗馆馆主。
林煜开始打量起,这间屋子和屋子的主人。
与一般血族不同的是,这间屋子的色调很明亮,墙上还挂着一张八大水人的山水画。
灯也不是血族爱用的略显昏暗的暖光灯,而是华夏常用的豪华白色吊灯,房间中央还着两只藤椅一个小茶几和一套茶具,倒好的两杯茶冒着氤氲的热气。
让林煜仿佛一瞬间感觉自己回到了华夏。
见林煜愣神,馆主说道:“刚刚我就注意到你了,看来我没猜错,你不只是有华夏血统的血族,你也是从华夏来的啊。”馆主肯定道。
林煜这才打量起面前的中年人。
他的身体微微有些发福。两鬓有一些白发,许是当了多年格斗馆的馆主,他的一张国字脸不怒自威。穿着一身红色的唐装坐在藤椅上。
“小兄弟,请坐。我们能在这里遇到也算是有缘分。”中年人将面前的茶杯推给林煜。
他感叹道:“哪怕成了血族之后在喝这些东西也没什么用,不过我还是喜欢多年的习惯。”
他笑着说道:“我们不妨聊聊,你没什么要紧的事吧,我对你很好奇。
说实话,我已经一百多年没有回到过华夏了,你是我这些年第一个见到的华夏人。”
“噢,现在应该是血族。”中年人微笑道,看不出一点架子。
林煜又不傻,能以一个杂血血族的身份在星落城混到这么大一个格斗馆馆主,自己没实力是根本不可能的,上面肯定也有人罩着。
见中年男人在自己面前没有刻意抬高身份,林煜也放下戒备和他聊了起来。
……
……
在异国的土地上遇到老乡还是挺让人开心的。
至于别的那是真的没有了…如果指望从对方身上得到什么好处显然是白日做梦。
在愉快的下午茶中,林煜了解到:中年人叫阎忠,他原先在华夏就是道术的修行者。
后来预感大限将至,他不甘心这样死去,就来到欧洲区花费大代价求到了一个七代血族的初拥。
中年人倒也没有忌讳,不是谁都能坦然面对死亡的。
变成血族后他原先的伯爵层次的修为全都没了,靠着自己一步步又修行回伯爵。
林煜也讲述了自己的一部分经历,只不过隐去了一些重要的东西。
比如自己是意外被初拥的,还有神圣国的事情也基本一笔带过。
这一点两人都心知肚明,指望第一次见面就跟你掏心掏肺的不是傻子就是在骗你。
如果林煜真这么做了,估计反而会被对方瞧不起。谁会愿意跟一个傻子打交道?
眼看天色不早了,林煜提出要离开,阎忠还起身相送,并让以后让林煜多多来往。
“毫无疑问,今天是开心的一天。不仅赚到了血晶,还结识了一个老乡”林煜有些满意的躺进棺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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